革新剩余 证实猜想 ——剩余定理的新探索
赵灯江
(安徽省濉溪县韩村镇西赵口子村,安徽 濉溪 )
[摘要]剩余定理长期以来被应用着,但并没有在理论上得到证实。要证实和更好地应用它,需要从事件的全答期、全答期的性质、事件全答期的推算规律、全答期的验证、验证小验法在事件双双否(质d)中的实用性、验证连续自然数列N(1~d2)是事件双否(质d)的全答期等方面进行探索。[关键词] 剩余定理;全答期;小验法;证实
中国剩余定理(Chinese Remainder Theorem),古称韩信点兵,是整数论里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则,它是一个典型的余数问题,最早提出并记叙这个数学问题的,是南北朝时期的数学著作《孙子算经》中的“物不知数”的题目。这道“物不知数”的题目用简练的数学语言来表述就是:求这样一个数,使它被3除余2,被5除余3,被7除余2,此数为多少。对于这类问题现我们可以用普遍的式子来表示就是如果某数分别被d1,d2,d3,……,dn除后得到对应的余数分别是r1,r2,r3,……,rn,现称题中d1,d2,d3,……,dn为定母,称r1,r2,r3,……,rn为定母余数。古代剩余实践中,如果定母余数是固定的某个值,为方便起见称这类问题为固定剩余事件。
定义1:某数分别被d1,d2,d3,……,dn除,得到相应的余数分别是r1,r2,r3,……,rn,现将这类问题称为肯定剩余事件,记作事件肯(d1,d2,d3,…,dn)。
定义2:某数分别被d1,d2,d3,……,dn除,得到相应的余数不是r1,r2,r3,……,rn。这类问题中,定母余数为否定的形式出现,现称其为否定剩余事件,记作事件否(d1,d2,d3,……,dn)。
定义3:某数分别被d1,d2,d3,……,dn除,得到相应的余数不是rd1和l1,r2和l2,r3和l3,……,rn和ln。这类问题中,定母余数不仅以否定的形式出现,且被两个值否定,现称其为双否定剩余事件,记作事件双否(d1,d2,d3,……,dn)。(当d1=2时,r1=l2)
————————
*作者简介:赵灯江(1955-),男,安徽省濉溪县韩村镇西赵口子村科研爱好者。研究方向:数论及其应用。
定义4:某数分别被质数2,3,5……,d除,得到相应的余数是r2,r3,r5,……,rn。这类问题中,定母余数是肯定的,定母是从2到d的所有质数,现称其为质数肯定剩余事件,记作事件肯(质d)。
定义5:某数分别被质数2,3,5……,d除,得到相应的余数不是r2,r3和l3,r5和l5,……,rd和ld。这类问题中,定母余数是双否定的,定母是从2到d的所有质数,现称其为质数双否定剩余事件,记作事件双否(质d)。
下面进行深入分析:
第一条 事件的全答期
1.事件总剩余情况:在剩余事件中,定母余数在取值范围内任意取定一个值时,则为该事件的一种情况,而定母余数在取值范围内所有可能发生的取值情况,则为该事件总剩余情况。
如,事件双否(3)中,定母余数r3和l3在0,1,2内任意取一个值,就是此事件的一种情况,而此事件总剩余可能为:r3=0,l3=0;r3=0,l3=1; r3=0,l3=2;r3=1,l3=1;r3=1,l3=2; r3=2,l3=2六种情况。
又如,事件双否(d)中,定母余数rd和ld取值发生,当rd和ld与ld和rd为同一种情况,并允许rd=ld发生取值,那么该事件的总剩余情况符合组合原理,其取值个数有+种。
2.事件全答期:事件可能发生的总剩余情况中的每一种情况,若从m到M 这段自然数中,都对应能找到相对应的被除数存在,那么这段自然数,就是该事件的全答期。记作:连续自然数列N(m~M)。(即a1=m,an=M,d=1)
如,事件肯(5)中,定母余数r5总剩余情况共5种,即r5=0,r5=1,r5=2,r5=3,r5=4,而任何一种取值,在1到5这段自然数中,都对应能找到相对应的被除数存在。那么连续自然数列N(1~5)是事件肯(5)的全答期。
又如,连续自然数列N(1~6)是事件肯(2,3)的全答期;连续自然数列N(1~30)是事件(2,3,5)的全答期。
第二条 全答期的性质
1.位移性:若连续自然数列N(m~M)是事件肯(d)的全答期,应有各种不同取值的rd存在于连续自然数列N(m~M)中,所以在连续自然数列N(m~M)中也有rd-x=rx的取值存在。当连续自然数列N(m~M)中的每项都加上x得连续自然数列N(m+x~M+x),由于在连续自然数列N(m~M)中rx存在,所以连续自然数列N(m+x~M+x)中得到rd也存在。即连续自然数列N(m~M)和连续自然数列N(m+x~M+x)都是事件肯(d)的全答期。这就是事件全答期所具有的位移性。
2.互质可乘性
例题:已知连续自然数列N(m~M)是事件肯(d)的全答期,当x与d互质时,求证等差自然数列N(mx~Mx)(公差d=x)也是事件肯(d)的全答期
证明:∵连续自然数列N(m~M)是事件肯(d)的全答期
∴在连续自然数列N(m~M)中有rd各种取值存在;
又∵定母余数rd的取值范围是1,2,3,……,d
∴在连续自然数列N(m~M)这段自然数中必存在着被d除1,余2,3,……,d(即余0)的数都有所存在。设x与d互质,并设x被d除余rx。那么若m1被d除余1,则m1x被d除余rx;m2被d除余2,则m2x被d除余2rx;m3被d除余3,则m3x被d除余3rx;……;md被d除余d,则mdx被d除余drx。可见在连续自然数列N(m~M)中有被d除,共存在有d种不同的余数,在等差自然数列N(mx~Mx)(公差d=x)中,也有被d除,共存在有d种不同的余数。
∴连续自然数列N(m~M)和等差自然数列N(mx~Mx)(公差d=x)都是事件肯(d)的全答期。
证毕
因此得出如下结论:若连续自然数列N(m~M)是某事件的全答期,且x与事件中所有定母互质,那么等差自然数列N(mx~Mx)(公差d=x)也是该事件的全答期。这就是事件全答期的互质可乘性。
第三条 事件全答期的推算规律
例题:已知连续自然数列N(1~2)是事件肯(2)的全答期,求证连续自然数列N(1~30)是事件肯(2,3,5)的全答期。
证明:∵连续自然数列N(1~2)是事件肯(2)的全答期
又∵3与2互质
∴等差自然数列N(1×3~2×3)(d=3)也是事件肯(2)的全答期(互质可乘性)
等差自然数列N(3~6)(d=3)、等差自然数列N(4~7)(d=3)、等差自然数列N(5~8)(d=3)等都是事件肯(2)的全答期(位移性)
又∵等差自然数列N(3~6)(d=3)的数列中每项被3除都余0;
等差自然数列N(4~7)(d=3)的数列中每项被3除都余1;
等差自然数列N(5~8)(d=3)的数列中每项被3除都余2;
∵把等差自然数列N(3~6)(d=3)、等差自然数列N(4~7)(d=3)、等差自然数列N(5~8)(d=3)中的数连合起来即得连续自然数列N(3~8)就是事件肯(2,3)的全答期
∴连续自然数列N(1~6)是事件肯(2~3)的全答期。(位移性)
又∵5分别与2、3互质,由互质可乘性得知:
等差自然数列N(1×5~6×5)即等差自然数列N(5~30)(d=5)是事件肯(2~3)的全答期。
∴以下公差d=5的等差自然数列N(5~30)、(6~31)、(7~32)、(8~33)、(9~34)都是事件肯(2~3)的全答期
∵等差自然数列N(5~30)(d=5)每项被5除得到的余数是0、等差自然数列N(6~31)每项被5除得到的余数是1、等差自然数列N(7~32)(d=5)每项被5除得到的余数是2、等差自然数列N(8~33)(d=5)每项被5除得到的余数是3、等差自然数列N(9~34)(d=5)每项被5除得到的余数是4
∴把以上等差自然数列中各项数连结起来是连续自然数列N(5~34)是事件肯(2,3,5)的全答期
∴连续自然数列N(1~30)也是事件肯(2,3,5)的全答期(位移性)
这样继续下去可以得到事件肯(质d)的全答期,这就是事件全答期的推算规律。
第四条 全答期的验证
如果已知某连续自然数列N(1~m)和某事件,想要确定该连续自然数列N(1~m)是不是某事件的全答期,就是要有一定的验证方法。
验证方法1:
譬如,已知连续自然数列N(1~30)和事件肯(2,3,5),验证连续自然数列N(1~30)是不是事件肯(2,3,5)的全答期。由乘法原理,或者根据事件全答期的组成分析:在连续自然数列N(1~30)中,第一步,即被2除余r2,因被2除余数有两种可能,肯定其中的一种等于否定另一种,所以在连续自然数列N(1~30)中被2除余r2有种做法;同理第二步被3除余r3,占有种做法;第三步被5除余r5,占有种做法,三件事做完达到目的,即30×××=1,这说明由验证1可知,事件肯(2,3,5)的r2、r3、r5所有取值在连续自然数列N(1~30)内至少可以找到1个答案存在,即连续自然数列N(1~30)是事件肯(2,3,5)的全答期。
又如,现欲验证连续自然数列N(1~60)是不是事件肯(2,3,5)的全答期。
验证方法1:验证60×××=2,说明事件肯(2,3,5)的这种情况在连续自然数列N(1~60)内可以找到2个答案存在,对于验证1来说,这种验证法根据全答期组成和乘法原理无疑是正确的,但它只能验证肯定剩余事件。
例如,现欲验证连续自然数列N(1~10)是不是事件双否(质5)的全答期,验证方法如下:验证10×××=1,实际上在连续自然数列N(1~10),找不到被2除余1,被3除不余1和2,被5除不余3和4的情况存在,所以连续自然数列N(1~10)不是事件双否(质5)的全答期。因此可见验证法1不适合这类问题。
验证方法2:在给定一段数连续自然数列N(1~m)中,事件每步运算都必须先减去其否定的数目,在进行分数运算,直到把事件中的每件要做的事情做完为止,再去整数部分为依据。
例如:给定连续自然数列N(1~10)是或者不是事件双否(质5)的全答期,用验证法2验证。即
(10-1)×=4.5;(4.5-2)×=;(-2)×﹤1,说明连续自然数列N(1~10)不一定是事件双否(质5)的全答期。
又例如:欲验证连续自然数列N(1~27)是不是事件双否(质5)的全答期,用验证法2。即(27-1)×=13;(13-2)×=;(-2)×=1,说明连续自然数列N(1~27)是事件双否(质5)的全答期。实际上连续自然数列N(1~18)就是事件双否(质5)的全答期。有验证法2可知连续自然数列N(1~27)中事件双否(质5)定母余数的各种取值情况至少存在1个。,实际上连续自然数列N(1~27)中事件双否(质5)定母余数的各种取值情况至少有2个答案存在,连续自然数列N(1~27)﹥连续自然数列N(1~18),所以把验证法2称为小验法。
第五条 验证小验法在事件双否(质d)中的实用性
现用数学归纳法证明小验法在事件双否(质d)中的实用性
第一步,预验证连续自然数列N(1~31)是不是事件双否(质5)的全答期,现用小验法验证。即(31-1)×=15;(15-2)×=;(-2)×=1.4,整数部分是1,因而连续自然数列N(1~31)是事件双否(质5)的全答期。实际上在连续自然数列N(1~31)中,事件双否(质5)各种情况都至少有3个答案存在,所以小验法验证的小于实际答案,即验证出事件的全答期正确。
第二步,设小验法验证事件双否(质k)小于实际答案,即小验法验证到xk小于实际答案数,事件双否(质k)所得到的全答期正确。
第三步,设仅比k大的质数为d,小验法验证连续自然数列N(1~m)是不是事件双否(质d)的全答期。即(m-1)×=x2,(x2-2)×=x3,(x3-2)×=x5,……,(xk-2)×=xd,可见由xk小于实际答案xd必小于实际答案。若xd﹤1则连续自然数列N(1~m)不一定是事件双否(质d)全答期,而xd≧1则连续自然数列N(1~m)一定是事件双否(质d)全答期,所以小验法在事件双否(质d)中实用。
第六条 验证连续自然数列N(1~d2)是事件双否(质d)的全答期
说明在事件双否(质d)中,定母是从2到d的所有质数,而质数的个数不知,这里把d之前的所有奇数和质数都当质数处理,由小验法得:
(d2-1)×=x2,(x2-2)×=x3,(x3-2)×=x5,……,(xd-2-2)×=xd,
综上式可得xd==1-﹤1,由于前面把所有奇数当质数处理,当d≧11时至少在运算中多乘一个(9不是质数),应该还原得xd=(1-)×,当d≧5时xd﹥1,所以当d≧11时,连续自然数列N(1~d2)是事件双否(质5)的全答期。
第七条 证实猜想
1.哥德巴赫猜想:每一个大于2的偶数都能表示为两个质数的和。如4=2+2,6=3+3,8=5+3,10=7+3,……,100=97+3,……。
证明:设大偶数m=a+b,设d为仅小于的质数,取事件双否(质d)
连续自然数列N(1- d2)和连续自然数列N(2~d2+1)都是事件双否(质d)的全答期(位移性)
∴当事件双否(质d)中,定母余数r2,r3,r5,……,rd都取值为不余0,而l3,l5,……,ld都取值为不与m同余,这种情况在连续自然数列N(2~d2+1)中应有答案存在,设这个存在的答案为a
∵r2,r3,r5,……,rd都取值为不余0,∴a必是质数
∵l3,l5,……,ld都取值为不与m同余,∴m-a=b,b也一定是质数,
∴m= a+b a和b同时都可以是质数
即哥德巴赫猜想得到证实!
2.孪生质数猜想:两个质数以P和P+2的形式出现,也就是说相邻两个质数,如果他们的差值为2,这两个质数叫做孪生质数,如3和5,11和13等
随着自然数的增大,孪生质数出现的间隔也会增加,那么孪生质数是不是无限多的呢?
事实上孪生质数是无限多的!
证明:(反证法)
假设我们已经找到最大的孪生质数分别是p和p+2,并设p+2=d,取事件双否(质d)
∵连续自然数列N(1~d2)是事件双否(质d)的全答期
∴当事件双否(质d)中,定母余数r2,r3,r5,……,rd都取值为不余0,而l3,l5,……,ld都取值为不余其自身减去2的自然数,这种情况在连续自然数列N(1- d2)中有答案存在,设答案为a
∵r2,r3,r5,……,rd都取值为不余0 ∴a必是质数
又∵l3,l5,……,ld都取值为不余其自身减去2的自然数 ∴a+2必是质数
显然a不可能是质数2,3,5,……,d,而应该是比d还大的质数,因而有比p和p+2更大的孪生质数a和a+2,也就是说p和p+2不是最大的孪生质数,这与假设是矛盾的。
∴可得知:孪生质数是无限多的。
参考文献:
[1] 郭书春:《九章算术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版。
[2] 郭书春、李兆华、 卢嘉锡:《中国科学技术史·数学卷》,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
[3] 吴义方、 吴卸耀:《数学文化趣谈》,上海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 张德馨:《整数论》,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