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乡村振兴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梁吉梅
(东平县种子公司 271500)
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省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要推动乡村振兴健康有序进行,规划先行、精准施策、分类推进,科学把握各地差异和特点,注重地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特别要保护好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近日发布的国家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对如何分类推进乡村振兴做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
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一个村庄有一个村庄的历史,乡村振兴没有统一的标准模式,既要整体规划又要多样发展。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方案,要统筹考虑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土地利用、历史文化等,增强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操作性 。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搬迁撤并的思路,分类推进乡村振兴,不搞一刀切。要注重区域特色,尊重文化差异,以多样化为美,防止乡村景观城市化、西洋化,要突出村庄的生态涵养功能,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一是集聚提升类村庄。集聚提升类村庄是指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是乡村类型的大多数,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点突破区。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 鼓励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支持农业、工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
二是城郊融合类村庄。 城市近郊区以及县城城关镇所在地的村庄,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优势,也具有向城市转型的条件。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满足城市消费需求能力,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实践经验。一方面积极承接城市人口疏解和功能外溢,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另一方面加快推动与城镇水、电、路、信息等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促进城镇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向农村流动。
三是特色保护类村庄。历史文化名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切实保护村庄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传统习惯,加快改善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
四是搬迁撤并类村庄。对位于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村庄,可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实施村庄搬迁撤并,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坚持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依托适宜区域进行安置,避免新建孤立的村落式移民社区。搬迁撤并后的村庄原址,因地制宜复垦或还绿,增加乡村生产生态空间。
作者简介:梁吉梅,女,大学学历,东平县种子公司高级农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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