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戏源流的人类学考释

杀戏源流的人类学考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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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一种民族文化的外显,戏剧产生于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文化情境之中,一般都有其起源依据,并随着族群的历史进程而诞生、演变。作为非遗的杀戏是地方剧种,仅在云南省景东县的花山、大街两乡和镇沅县的九甲乡流传,因戏中多“砍砍杀杀”而得名。旧时杀戏共有72出剧目,由固定的戏班进行演出。杀戏在社会生活中通过反复演绎而不断被民族认同意识所强化,成为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通过对杀戏不同起源说法进行考证,并对比不同戏曲类型与杀戏形式上的差异,可以对杀戏的起源流变进行思考。

关键词:杀戏;源流;文化整合

 

戏剧,作为民族民间文化的一种彰显表征,产生于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文化情境之中,随着族群的历史进程而诞生、演变。

“杀戏”这一名称而言,在中国的戏剧种类中,为较为特俗的地方剧种,仅流行于云南省景东县的花山、大街两乡和镇沅县的九甲乡,沿者干河流域分布,分布范围非常有限。由于其名称、内容上的唯一性,2005年被普洱市政府和景东县政府列入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加以保护;2009年,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云南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杀戏,亦被记为“煞戏”,民间俗称为“砍刀戏”,因戏中多砍砍杀杀而得名。在汉语解释中,“杀”与“煞”作为动词使用时同义。但在当地村民看来,“煞”字的名词性内涵显示着某种不吉利,而“杀”更接近于民间“老砍刀戏”的叫法和作为武戏的意义,所以宁愿使用杀戏这一名称。景东县文化馆负责非遗管理工作的办公室主任罗忠儒说:“其实在民间两者的差异并不大,从戏剧内容、表演形式、服装道具看,杀戏的称谓相对准确一些。2009年申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时,镇沅县和我们都考虑过申报名称,最后省政府批准了杀戏这个称谓,也得到了村民的认可。”

据参与杀戏演出的老人介绍,旧时杀戏共有72出剧目,由固定的戏班进行演出。由于动乱和历次政治运动的影响,如今戏班早已解散,剧目也多遗散。现今的杀戏表演中,仅存《三战吕布》《三战刘从》《斩蔡阳》《白猿偷桃》《韩信问卜》几个民间俗称“马灯戏”的形式进行剧目表演。“马灯戏”以上场的演员都骑“马”表演为特色。“马”用竹篾编扎而成,分马头、马身、马尾三个部分,外面裱糊数层棉纸并彩绘,架在演员身上进行表演。角色一般都不化装,只从服饰、披甲、头盔、套褂上加以区分。传统的服装用各色花布缝制,将官披甲、兵丁套褂,头盔也用竹篾编制裱糊彩绘而成。

戏剧一般都有其起源依据,传说无疑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杀戏亦无例外。不论何种传说,均产生于特定历史发展阶段,反映了创造者对生活的追求和理想,是一种价值观的体现。戏剧以传说作为依托,在社会生活中不断被民众意识所强化,不仅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文化因子,也成为传承民族传统的重要载体。戏剧内容中传承的世界观时时刻刻影响着参与者的行为活动。对于研究者来说,传说是研究民间传统文化的桥梁;而对于民众本身来说,传说不仅祖先与后代的历史积淀,也联结着同代人之间的种种情丝。

一、杀戏起源的两种表达

对于居住于者干河流域的人而言,杀戏的被珍爱完全是源于这个特定区域内的传说。所以,“地方性知识”的特殊表达由此可见一斑。在交通不便的区域和无文字的民族中,先辈创作的文学作品往往是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世代承袭。由于讲述者个人的理解与“创作”,不可避免会出现传承过程中的变异性。除了作为实际载体的讲述者外,杀戏在历代的文献中并文字记载,因而杀戏的起源就出现了不同版本,主要是两种。

(一)外地流入

关于杀戏由外地传入的说法,在现代地方性文献中有几种表述。

原思茅行署文化局编著的《思茅地区戏曲音乐》记为:“杀戏属古老剧种,据初步考察,系从外地流入,并非当地土生土长,有关历史源流还有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云南民族音乐研究文选》则称:“煞戏的祖宗是变文,它的前身是鼓词,它本身是‘子弟书’的变体,它从弋阳腔中分支而出,属四大腔外梁山调子,邦子腔系之列。明末清初由长江、黄河流域随汉人军队、移民、商人流入云南。”虽然对杀戏由何处传入镇沅、景东二县尚存争议,但两部著述都明确表达出杀戏作为外来文化事项的观点。

也有部分著述虽未明确表达杀戏自外地传入的观点,但对杀戏在景东、镇沅县境内的流传变迁进行了概括,结论也是杀戏并非原生文化事项。如《思茅地区文化志》认为:“清乾隆年间(约1785年前后),景东县花山乡那弄村和大街乡芒育村已玩杀戏(何时形成待考),逢年过节在武庙和文昌宫戏台演出。同治年间(1862~1874年),杀戏从景东县花山乡芒别村流传到镇沅县九甲乡三台村。光绪年间(1875~1908年),杀戏从景东县大街后营流传到镇沅县九甲乡果吉村。在《景东彝族自治县志》中记为:“煞戏于清朝末期传入县属哀牢山者干一带。”《景东县文化志》也说:“杀戏初传于大街、花山一带,清代又传于镇沅九甲一带。”

关于杀戏源于外地传入,民间也有个别人赞同。出生于1935年的镇沅县省级传承人陈之庄就说:“杀戏从唐代就开始传过来,李世民唐王天子就是师傅……陈家的祖先是从景东搬过来的,大概在250多年前,来果吉村安家。

地方政府也认同杀戏外来的观点。镇沅县非遗申报材料表述为:“据调查,杀戏起源于大唐时期。在封建社会里,生产条件极其落后,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能力低,认为上天有灵,只要人间配合扫除妖魔,上天就会保佑人间风调雨顺、家兴人和、五谷丰登、六畜兴旺。为此,村民们就通过这种砍砍杀杀、载歌载舞的活动形式来驱赶邪恶,杀戏也就随之产生了。”

花山乡政府提供的材料说:“明末清初由长江、黄河流域随汉人军队、移民、商人、家眷流入云南,进入哀牢山腹地的景东县大街乡、花山乡,和那里的民风、民俗、土语、民歌结合在一起,发展、演变、繁衍出独具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戏曲音乐舞蹈剧种——杀戏。清光绪年间经大街乡蛮育、后营,花山那弄一带传入镇沅九甲乡果吉村。”

 

关于杀戏传入的时间,并不统一。包括了明末清初、清代末期、唐代等不同时期。

实际上,唐朝戏剧多由前朝及当朝通俗、传奇小说发展演变而来,已为研究者所认同。杀戏中诸如《三战吕布》《斩蔡阳》《三战刘从(崇)》及《白猿偷桃》等剧目文本成书均在唐朝之后至明代,因此杀戏自唐朝传入之说不足为据。在《思茅地区文化志》中记载:“景东杀戏始于清乾隆年间(约1785年前后),有200多年历史。而在其他文献中对杀戏流入时间则莫衷一是,但大部分文献均提到在明末清初时传入,并在清朝中叶在本地广泛流传开来,由此可大致推断杀戏随汉人传入景东、镇沅的时间大致在清朝中前期。

但上述说法也缺乏足够依据。除了地方当代著述外,在历史文献中缺乏记载,且所有上述结论亦无注明源自何处。笔者在查阅历代云南地方志文献中,没有找到相关记载。即使是清雍正年间编纂的《景东府志》、清乾隆年间编纂的《景东直隶厅志》和民国年间编纂的《景东彝族自治县志》中也无此记载。

(二)本土自生

“杀戏源于外来”是迄今所有正式出版物和当地政府的惟一解释,但据笔者2012年1~2月在花山乡的实地调查,在民间却另有说法。

家住文俄村丫口组的省级传承人张明兴生于1934年。因为喜爱杀戏,6岁左右就跟随那弄的戏班各处演出,几十年的表演经历,使他成为杀戏的重要成员。目前因为年事已高,腿脚有病,已不能参与演出。在他于20世纪60年代与杀戏戏班主要成员张有芳、张成富、毕德良、谢开宗等人共同回忆整理的一份材料《花山马灯戏》中,就有关于杀戏起源的说法:

“马灯戏始于花山那弄村(俗称大田之意也)。故事发生在宋朝太祖皇帝赵匡胤首任时,北汉国大将刘从(崇)兴兵反朝(公元960~1127年)年检(间——笔者注)。据说在匡胤首任时,有随同大臣张居正办事的那弄张姓之人告老还乡后,不久在那弄大庙里忽隐忽现有几匹战马阴森出现。村民们认为是不祥之兆。祖上张家之官员就领村民用蔑编成战马,并依当时战况编成了马灯戏,用图灯(竹灯)各两对四盏代表千军万马。”

张明兴等人的说法也得到了另一名传承人邓继柏的证实:“那弄村玩杀戏有名的张有芳与我父亲是好朋友,经常到我家串门。据他说,大约是在宋朝时代,有个姓张的那弄人,被征到朝廷当兵,参与到赵匡胤三战刘从(崇)的战斗中。那个时候没枪,只有刀,骑在马上,由比较厉害的人去战。第一战的时候他(刘从)还在,第二战,他还耀武扬威,第三战,他疲惫战败了,就逃跑了。后来这个人就回来家乡,回到那弄。他老了,经常回忆起他当兵时的事情,晚上经常做些当兵时候的梦。他说梦见那弄背后的大庙里面经常出现一匹马,骑在马上的就是刘从(崇)。他非常害怕,就组织附近村寨的老人来那弄大庙扎马,把他所见场景的人配备起来,一个是当作刘从(崇),一边是当做朝廷保护皇上的人。以前是真刀真枪杀的,把反派(刘从)杀下去。后来他用纸扎成马代替,大庙四周要烧香,还要吃斋,来纪念那些战争上死去的人,所以叫演‘马灯戏’。张有芳的故事是听那弄人的老人讲的,也是那弄的老人带着他演。我小时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他们演了。”

从两位村民的介绍中可以了解到,杀戏最初是由那弄村的村民所创,之后才逐渐在区域内流传开来。

村民口中杀戏的原型为宋太祖“三战刘从”,但与史实出入较大。查阅史书,刘从应为刘崇,历史上赵匡胤三战刘崇发生在公元954年,其时,赵匡胤仅是后周政权皇宫禁卫军军官,而刘崇已是北汉皇帝,而非“北汉国大将”。史料记载,后周显德元年(954年),周宋太祖病逝,柴荣继位,是为后周世宗。这时,北汉刘崇联合辽国大举进攻后周。后周世宗调兵遣将,御驾亲征,赵匡胤随同出征……。由此可以推测,杀戏在花山的起源至少应该在北宋年间,景东县《云南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中也提到:“花山乡文俄村83岁(时在2004年)杀戏传承人毕得良老人说,流传在花山文俄村那弄一带的杀戏在毕得良家族中祖辈相传了十二代人,据此推算,杀戏历史最早可追溯到宋代,距今800年左右。

这一说法也有商榷之处。那弄为傣语发音。“那”是“田”,“弄”为“大”,即“大田”之意。作为典型汉族戏曲类型,杀戏的文化载体汉族是否于宋朝之前便已迁入花山一带并未见诸史料。再者,若杀戏诞生于北宋时期便已定居此地的汉族之中,杀戏中源自于元杂剧、明清小说的剧目在何时通过何种方式流入此地并整合于杀戏之中也无从考证。

二、戏曲形式辨

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云南民族音乐研究文选》中提到了“煞戏”与变文、鼓词、子弟书以及弋阳腔的关系,但从花山杀戏的演出形式、内容、唱腔、道具等实际看,并无相似之处。历史上变文、鼓词与子弟书具有传承关系,而弋阳腔源自南音,只是在艺术表现形式上与子弟书东派较为接近,并无传承联系。“变文”是唐代兴起的一种说唱文学,多用韵文和散文交错组成。花山杀戏中无此特征。所谓“鼓词”,一般指以鼓、板击节说唱的曲艺形式,有两种演唱方式:一种是艺人自击鼓板,无乐器伴奏;另一种是艺人自弹三弦说唱,称为“三弦书”或“弦子书”。花山杀戏亦无此特点。

“子弟书”是清代的一种曲艺形式,因其创始于八旗子弟并为八旗子弟所擅场,故名。子弟书有东调和西调两个流派,特点是曲调音节类似戏曲里的高腔。“弋阳腔”是宋元南戏流传至江西弋阳后,与当地方言、民间音乐结合,并吸收北曲演变而成。弋阳腔虽几经嬗变,但各地高腔却一直保持着共同的特征与风格,故弋阳腔又通称高腔。杀戏唱腔中并无高腔。

被花山人称为“老砍刀戏”或“马灯”的杀戏,其实是马灯戏的变种。从全国范围看,东南、中南、西南和华南,从平原到山区、海岛,几乎各县市均有“马灯戏”活动的足迹。马灯戏有“竹马戏”“跑竹马”“车马灯”“跑马灯”等不同称谓,其共同特点是都有马和灯。因地区不同,马灯形式也各具特色。马灯舞队数量有五匹、八匹、十二匹、二十四匹不等。浙江平阳县的马灯戏班,一般由十匹竹马组成,大型的马灯戏班则多达20余人。安徽芜湖市南陵县的马灯表演者为17或19人。江西赣州市全南县主要流传四灯二车一马的表演形式。在景东县花山乡、镇沅县九甲乡,马匹的数量为四匹、八匹、十二匹不等,表演的人数在15~20人之间。

马灯戏演出的剧目多为历史故事和民间生活,花山亦如此。在花山人的本土话语中,会将“玩马灯”或“马灯戏”直接指称杀戏。

(一)弋阳腔、子弟书与杀戏

“弋阳腔”诞生于元末明初,是宋元南戏流传至江西弋阳后,与当地方言、民间音乐结合,并吸收北曲演变而成,与姚腔、海盐腔、昆山腔共称为南曲四大声腔。明、清两代,“弋阳腔”在南北各地蕃衍发展,最终发展为“高腔”,并对川剧、湘剧、白剧等多种地方剧种产生重要影响。“弋阳腔”最为突出的特点是根据不同曲牌名称而在不同的剧目中表现出音调和调式的分别,曲牌规定着曲调唱法的作用。“弋阳腔”中曲牌的来源又分为两处。一是源于南曲的“鹧鸪天”“皂罗袍”“步步娇”“山坡羊”等,也有从北曲中借鉴而来的诸如“点绛唇”“清江引”“快活林”“醉太平”之类。但笔者在景东调查中看到过民国初年的杀戏剧本手抄本,通观全文,并未见曲牌名或对曲牌注释的文字出现。询问会唱杀戏的村民,他们对曲牌一无所知。至于“弋阳腔”的另一个特点是在表演过程中所具有的“帮腔”演唱形式。“帮腔”即“一人启口,众人接腔”,表演时一人在台上主场,众人和声增加表演氛围。“帮腔”又分为众人在台上齐唱和主角台上独唱,众人后台接唱两种类型。而杀戏表演中除各角色在台上打杀、说唱外,台上台下并无人“帮腔”。

“子弟书”也叫清音子弟书,是清代的一种曲艺形式,因其创始于八旗子弟并为八旗子弟所擅场,故名。关于“子弟书”的起源主要有两种说法,一说是它最早由清代贵族八旗子弟在驻守边关时所流行的一种旨在宣扬建功立业等内容的说唱音乐;另一说是在清中期由居住在东北的八旗子弟编创而成。作为鼓词的重要分支,“子弟书”继承了鼓词最为重要的特征,即以鼓作为伴奏乐器,借助鼓点边说边唱,属于一种说唱艺术形式。杀戏属于唱腔与舞台动作相结合的表演形式,以武打动作为主。通过武打动作构建出生动的战争场景,戏文的演唱在其中只占到了很小比重。鼓在杀戏中是一种比较重要的伴奏乐器,但在表演中敲出的鼓点主要为台上演员控制脚步、动作节奏,当演员演唱时鼓声即停,并不作为演唱时的伴奏。为杀戏伴奏的乐器除鼓之外还有锣、钹、鋩等,并不如“子弟书”仅以鼓为唯一乐器。

可以看出,无论在演出形式、唱腔、曲调等方面,杀戏与“弋阳腔”及“子弟书”无直接联系。尤其是“子弟书”新起于清乾隆年间,在清光绪年间便已消亡,在其起源和存续时间上与杀戏并不一致。

(二)杀戏中的“马灯”

在中国的戏剧种类中,包括了“马灯戏”这一地方性剧种,主要流布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东、广西、福建、云南等地。因地域和历史、文化发展变迁的差异,马灯戏的起源并不相同。例如,在杭州、嘉兴、宁波、金华等地区盛传南宋皇帝赵构南逃的“泥马渡康王”的故事;在杭州淳安县传有关北宋宣和二年农民领袖方腊的坐骑疑阵救方腊的故事等;安徽南陵县的传说是,清代太平天国战争时期,受伤军士流散隐居乡间后,遭遇“瘟疫”流行,便将“马灯”活动传授给当地百姓,以此来驱逐瘟神……。从全国范围看,东南、中南、西南和华南,从平原到山区、海岛,几乎各县市均有“马灯戏”活动的足迹。马灯戏有“竹马戏”“跑竹马”“车马灯”“跑马灯”等不同称谓,其共同特点是都有马和灯。马灯戏由于是民间演出,在表演时间上遵循农事节令。如浙江平阳县农历正月初三、十五日起灯,称“灯夜”,廿一日收灯。福建南平市农历正月初一出灯,正月二十日烧灯。

被当地村民称作“马灯戏”的杀戏在花山、九甲等地也是按照节令来表演,传统上则是正月初一出灯,正月十五烧灯。与其他地方的“马灯”起源相比,杀戏起源传说中的“马”是作为重要的配角出现,甚至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在各地的“马灯戏”中竹编纸糊的假马都成为了必不可少的道具。在景东县花山乡、镇沅县九甲乡,马匹的数量为四匹、八匹、十二匹不等。从剧目上看,“马灯戏”演出的剧目多为历史传说和民间故事,杀戏亦如此。由此可推测,被花山人称为“老砍刀戏”或“马灯”的杀戏,其实是马灯戏的变种之一。

三、文化整合的产物

虽然杀戏起源的传说众多,但不管是哪个版本,都透露着人们对杀戏的喜爱,也突显了当地民众的信仰内涵。正是有了这些传说,花山人便有了对自然和英雄的崇拜;又因这种崇拜,花山人发明了杀戏这一相聚忆古、传承民族文化的载体;而有了杀戏这张文化名片,地处哀牢山中的花山也就成为了探究多民族风情的理想之地。笔者之所以将杀戏定位为“整合的文化”,是居于对杀戏发源地的考察、与马灯戏的渊源梳理和杀戏现状观察,其中对发源地的认定最为关键。

(一)地域迁徙中的流转

在今天的云南省,提起杀戏,都会指向普洱市的景东县和镇沅县。在这两县,又仅在者干河流域的花山、大街、九甲三个乡能够看到杀戏的身影。《思茅地区文化志》中说:“清乾隆年间(公元1735年前后),景乐县花山乡的那弄村、大街乡的蛮育村已频繁上演杀戏,此后,杀戏就在景东县的孔界、蛮俄、酸枣树、蛮龙、列底、那赖、三营、中营、后营、琥宫、文冒、文燕、班抗等十几个村寨广为流传。清同治年间杀戏又流传到了镇源县的九甲乡—带。尽管有上述记载,但在实地调查中,除花山乡的那弄村和九甲乡的果吉村外,其余村寨的村民均不清楚杀戏的起源,会笼统的说“只有那弄和九甲的人才玩。”那么九甲乡果吉村的杀戏源头又在何处呢?据居住在九甲的省级传承人陈之庄(生于1935年)介绍:“陈家的祖先是从景东搬过来的,大概在250多年前来果吉村安家。目前果吉村的杀戏负责人陈云(生于1964年)说,“杀戏在我们这个村子可能有300多年了,原先是从江西那传来的,来到景东那边,又传到这边。杀戏表演者陈以智(生于1974年)也说,“陈家的老祖先从江西来,来到景东,从景东又来到我们这里。……杀戏在200多年前就传下来了。根据陈家第十三代传人陈兴海整理的陈氏家谱《颖川氏支派簿》推算,陈氏祖先在果吉村安家有200多年的历史。按照九甲杀戏传承人陈姓人的家谱和口述,陈氏家族最早来自江西,再从景东县迁徙到九甲,并把杀戏带到了九甲。而在花山,几乎所有人会说这样的话:“我们花山最早只有那弄人玩杀戏。”

(二)多民族语境下的传承

解释杀戏如何在多民族共居的地域内获得生存空间,只要了解杀戏在那弄的生存状况即可。那弄虽然人口不多,却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村寨,汉族、哈尼族、彝族、拉祜族混居。汉族人口最多,其次是哈尼族和彝族,拉祜族较少。全村共有张、罗、王、毕、杨、龚、谢、李、吴、钟、陈、曹等姓氏,其中张姓最多,全部是汉族。虽然多民族共居,但民族关系和谐,有些家庭甚至由3个不同民族组成。村民张晔说:“在我们村,大家就像一家人,不分你是哪个民族,其实许多人家都有亲戚关系。”从文化层面讲,或许汉文化历经长期熏陶,已经成为了全村各民族认可的地域共性文化,反而哈尼族、彝族、拉祜族文化的特色较为淡化。例如,杀戏或其源头原本来自汉族,但参与杀戏演出的村民涵盖了各个不同民族,在村里的杀戏传承人和骨干中,张从礼是汉族,龚贵云是彝族,毕得良和罗朝夫是哈尼族。

那弄何时建村,已很难考究。从村名发音看,这里很早应当是傣族居住的地方。但为何现在不仅那弄,甚至整个花山均无傣族了呢,包括地方志、家谱在内的文献中均无记载,村民口述史中也找不到答案,似乎成了一个谜。但从调查中收集到的部分家谱和实地走访、查看,那弄应当已有数百年的历史。张姓是那弄的大姓,几乎所有的张姓村民都说祖先来自江西或广西,时间上说法不一。在村头张平(1971年6月出生)家,其母亲戴兴存(1948年8月出生)提供了一份张氏家谱,能够佐证张家迁入那弄的经过。“张氏始祖籍贯系江西抚州府临川县第一都人氏,于明代天启年间因贸易游滇南,始住新平靛坑,后移于景郡创业。于那弄村历至道光十年,已二百O八载矣。子孙蕃衍,奕世克昌,各立碑记,无非厚德之所致也,是序。”上述文字为民国二十年(1931年)春祭时,张平的先祖在景邑先辈的墓碑上照录。以上提到的地名中,抚州府为今抚州市,位于江西省东部,抚河上中游。临川县为今临川区,是抚州市政府所在地。滇南包括今云南南部的玉溪市、红河州、普洱市、临沧市、西双版纳州。新平为今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地处哀牢山脉中段。景郡为今景东彝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西南部。根据推算,张氏先祖在明天启年间(1621~1627年)从江西到云南,迄今已有380余年。到那弄的时间不明确,但记载至道光十年(1830年)已208年,推算至今已有380年。如果在张氏先祖到那弄之前已有该村的话,说明那弄村的历史至少已超过了380年。2012年1月已88岁的毕得良说:“我家很早就在村里住了,有几代了。”

关于杀戏在那弄的历史,通过村民的口述、张氏家谱等民间资料,可以推断也已超过了300年。景东县文化局民间文化普查组2004年到花山调查杀戏时,毕得良说,流传在花山文俄村那弄一带的杀戏已在毕得良家族中祖辈相传了十二代人,以25岁为一代人计算,十二代人应当是300年左右。而从张明兴、张有芳等人讲述的传说中,尽管杀戏在当地起源的时间上溯到了更早的宋代赵匡胤时期(公元960~976年)值得进一步考证,但“马灯戏始于花山那弄村”则是一致的说法。

另外,毕得良家族是哈尼族,传承的杀戏则是汉族的戏剧。历史上哈尼族文化的传承主要依靠口耳方式,那么那弄的哈尼族又是如何认同并接受了这一汉族剧种呢?可以推断的是,300多年前,张姓等汉族移民来到那弄时,带来了“马灯戏”这一剧种并很快为原先居住在这里的哈尼族、彝族等民族所喜爱,在接受过程中逐渐加入了本民族的一些元素(语言、服饰、道具等);而带来马灯戏的外来汉族也认同了那弄的民风、民俗、土语、民歌等本土性知识参与其中,从而使马灯戏发展演变成了杀戏。

四、结论

杀戏之于当地人来说,除了是传统族群文化在他乡的延续外,其实也是对本土文化的适应过程。目前花山、九甲范围内居住着15种民族,从最初的居民看,应当仅有傣、彝等民族,其余则是在历史上不同时期迁入,同时也带了各自不同文化的民族。杀戏演变至今,不仅为各族民众所认同,而且成为当地最具有代表性的文化事项,其实是一种文化整合的结果。

由此,可以大体勾勒出杀戏起源的图景了:长江流域和南方流传的马灯戏至迟在清朝中期由张姓等汉族移民带入云南景东地区者干河一带,并在花山乡那弄村演变成具有区别于传统马灯戏的新剧种杀戏,又从那弄传播至花山、大街等地的相关村寨,尔后再由陈姓家族带至镇沅县九甲地区。

审视杀戏的起源和变化可以看出,花山人、九甲人最终把“马灯戏”变成“杀戏”,其意义不仅仅在于将“马灯”二字改为“杀”字,而在于对异质文化的接受,从而使杀戏成为了同质性的诉求。关于这个问题,著名的跨文化心理学家约翰·w·贝利(John w.Berry)提出了一个有意思的观点:文化适应过程中将同时面临着保持原有文化的认同和接受主流文化价值观的双重选择,对这两个维度的肯定与否,会产生四种文化适应策略:既保持原有文化也注重保持与主流文化的关系称为“整合”;只注重保持与主流文化的关系而放弃原有文化的称为“同化”;只注重保持原有文化而不注重保持与主流文化的关系称为“分离”;既不认同主流文化也不注重保持原有文化的称为“边缘化”。在这四种策略中,杀戏被花山各个民族认同就属于“整合”的适应策略,是文化适应过程中的一种最佳模式,它实际上已在花山各民族原有文化和外来汉族主流文化间构建起了一种平衡关系,杀戏最终变成了超越民族、地域的共享性文化。

笔者得出的结论是:至迟在清朝中期以后,马灯戏由长江流域随汉人军队、移民、商人、家眷流入云南,进入哀牢山腹地的景东花山那弄村一带,与当地的民风、民俗、土语、民歌结合在一起,经地方文化精英创作、发展、繁衍而成为独具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戏曲音乐舞蹈剧种——杀戏。杀戏发源地就在花山乡的那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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