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及存在问题与对策

安溪县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及存在问题与对策

翁木森1   陈兴顺2   谢晓玲3 

(安溪县农村环保能源站,福建安溪 362400)

摘要:全面了解安溪县耕地土壤污染现状,深入分析耕地土壤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土壤污染治理工作的对策措施,推进茶乡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关键词:耕地土壤;污染现状;存在问题;治理对策;

耕地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其质量与食品安全问题紧密相关,是农业生产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壤污染是指进入土壤的污染物超过土壤的自净能力,引起土壤质量恶化,并造成农作物中某些指标超过国家标准的现象[1],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潜伏性、不可逆性和传递性等特点,其治理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长期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此耕地土壤的污染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高度关注。

1 安溪县耕地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

造成安溪县耕地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有:一是工矿企业排放的“三废”;二是农业面源污染;三是生活污水及垃圾造成的污染;四是其他方面的污染。按污染物进入土壤的途径,我县土壤污染物的来源包括以下几方面:

1.1 污水灌溉对耕地土壤的污染

污水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水中含有作物生长必需的营养元素,能够为作物提供养分,但未经过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的污水中也含有不同种类的污染物质,其中以重金属类最为严重,直接或间接对土壤造成污染。据调研,我县地处山区,农田灌溉水主要来自山涧水和雨水储蓄收集,少部分来自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很少,农田土壤受到污水灌溉的程度较轻。

1.2 工矿业固体废弃物对耕地土壤的污染

工矿业固体废物的特点是数量巨大、品种繁多、利用困难。采矿、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等工业部门是产生固体废物的大户,其他如轻工、食品、机电等工业也均有废物产生。大量的采矿废石不仅会侵占耕地,而且尾矿中含有的各种金属成分,经过风吹雨淋,也会直接或间接对土壤造成污染。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垃圾、工程建设废土废渣也成为造成土壤污染的一类来源。

1.3 大气粉尘对耕地土壤的污染

大气粉尘对土壤的危害主要是由于工业排放的SO2、NO等有害气体在大气中发生反应而形成酸雨,以自然降水形式进入土壤,引起土壤酸化。酸雨对土壤的危害包括:加剧土壤酸化过程;促进土壤重金属的释放,增加土壤重金属污染的风险;加快土壤养分流失;降低土壤的缓冲性能。

1.4 农用薄膜和塑料袋对耕地土壤的污染

据统计,2017年安溪县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为272吨,地膜使用量为175吨,在农村由于环保意识及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滞后,塑料袋随意丢弃在农田、河道等地方,没有采取必要的回收措施,农田“白色污染”加剧。残留于土壤中的薄膜和塑料袋污染农田环境及土壤,使土壤板结,通透性变差,地力下降,影响农作物根系发育和水分、养分的吸收[2]

1.5 化肥、农药对耕地土壤的污染

当前,安溪农业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加速转型之中,为确保粮食安全,土地承载的增产压力越来越大,化肥农药的施用量随之增加。据统计,2017年全县化肥施用量达55380吨(折纯量),其中纯氮(N)27710吨,纯磷(P2O5)6764吨,纯钾(K2O)10915吨,而复合肥料的施用量达到15473吨。研究表明,化肥的使用有30%~50%被当茬作物转化吸收和利用,其余大部分养分被土壤固定、吸附和储存,仅有少量挥发和淋失而损耗。由于化学肥料的原料中含有一些重金属,过量施肥会造成农田土壤重金属累积。盲目、过量、不合理的化肥使用会造成土壤酸化和板结等问题,进而引起作物减产,造成恶性循环[3]。除了大量施用化肥外,农药的用量也有所增加,据统计,2017年全县化肥施用量达1272吨。而有机氯、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和除草剂等农药会对土壤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大量使用农药,不仅会杀死田间益虫,破坏农田生态环境,造成生物链的不稳定,进入食物链又会威胁人体健康,且会使土壤板结,活性下降,进而影响到地表水的清洁,土壤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4]

1.6 畜禽养殖废弃物对耕地土壤的污染

据统计,2017年安溪县生猪出栏数为172551头,牛出栏数为11120头,家禽出栏数为2735196只。随着安溪县畜禽养殖数量及规模的扩大,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污水等废弃物,目前已成为农业面源污染的首要因素。未经处理的粪污堆积和排放,占据了土地资源,粪污中的污染物在土壤中积累,可导致土壤孔隙堵塞,造成土壤透气、透水性下降及板结,使土壤的生产力明显降低,给土壤环境造成威胁;并可使作物徒长、倒伏、晚熟或不熟,造成减产,甚至毒害作物出现腐烂。畜禽粪污中含有大量的氮、磷,它们进入土壤后,在土壤理化性质和微生物的作用下转化为硝酸盐和磷酸盐,过高的硝酸盐和磷酸盐同样会降低土壤的生产力,对农作物产生毒害作用[5]。另外,饲料添加剂中含有重金属和抗生素等,通过畜禽粪便的形式也会对土壤造成污染;治疗动物疾病所用的兽药以及畜舍垫床料亦会对土壤造成污染。

2  存在问题

2.1 耕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底子不清

目前安溪县并未对土壤环境污染展开系统、全面的普查,农村土壤受污染的面积、程度并不清楚,给土壤污染治理带来难题。

2.2 耕地土壤污染控制的专门性立法缺失

2016年,国家、省政府印发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但是土壤污染防治法的长期缺位导致各地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一味追求发展速度,不讲土地环境付出的成本,导致土壤污染问题加速恶化。由于缺乏土壤环境保护法,企业对土壤污染没有修复和赔偿的义务约束,所以很难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2.3 耕地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不完善

安溪县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还未到引起足够重视,土壤环境污染监测制度不健全,农业部门中没有专门负责土壤环境污染监测的机构,监测经费没有列入财政预算。目前我县仍至泉州市各级农业部门的技术人员及设备只能检测土壤肥力,泉州市农业局检验检测中心也只能检测部分重金属。

2.4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修复标准滞后

我国现行的1995年颁布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涉及污染物指标偏少,缺少有机物指标,污染物指标科学性和合理性差,如六六六、滴滴涕两种农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已经禁止使用,而有机磷农药、多氯联苯类、多环芳烃类等持久性毒害有机污染物对土壤环境危害越来越严重,在该标准中却没有得到体现。目前国内尚无污染土地修复的统一标准。

2.5 土壤污染责任制度分散,农业部门无行政执法权

安溪县对土壤污染的行政管理是实行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多部门分层次的管理体制,主要是在环保、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之间进行协调、监督。但是,有关法律法规对部门之间如何监督协调没有具体规定,并且在实际环境行政执法管理中差异较大,出现土壤污染问题无法很好的得到协调解决。

3  对策与建议

3.1 开展土壤环境污染普查,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规划

目前,安溪县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和程度不清,导致防治措施缺乏针对性。土壤环境普查及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涉及部门较广,建议成立专门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装备和经费,要准确掌握各乡镇土壤污染的分布情况及特点,耕地、园地土壤受污染的途径、污染的种类、污染程度、待修复的耕地、园地面积等,实现土地管理向数量和质量并举管理方式转变。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建议我县可以把普查与规划工作和国家部署的相关规划和安排协调进行。

3.2 健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掌握土壤污染动态

成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机构,配套相应的人员和仪器设备,以及开展环境监测的专项资金。建立健全土壤污染监测网,定期在全县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在城镇郊区、工矿企业周围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及土壤、水质等有代表性的地区建立环境污染长期监测网点,及时掌握农业环境动态,观察污染状况的定期变化规律,确定区域污染物的排放量,允许的种类和浓度。鉴于土壤状况的相对稳定性,土壤环境监测频次可暂定为5年一次;工业区及其他污染严重地带,可暂定为2年一次。

3.3 建立耕地土壤分级管理制度,确定耕地优先保护区

在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污染源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农产品产地土壤分级管理利用制度,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开展产地安全等级划分,将其划定为适宜区、警戒区和污染区。对未污染土壤的适宜区,要采取措施进行保护;对污染程度较低、仍可作为耕地的警戒区,地方政府应指导、监督农民种植非食用作物,并采取物理、化学、生物措施进行修复;对重污染区,应调整种植结构,开展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分,避免造成农产品污染。

3.4 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严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

3.4.1 科学合理地使用化肥和农药

充分考虑农田土壤特征和农作物生长状况,合理安排肥料和农药的施用量、施用方式和时间,禁止使用重金属、稀土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和高毒高残留的农药,严禁稀土农用,加强废弃农药瓶的回收。

3.4.2加强灌溉区的污水、生活垃圾处理

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可以采用生活污水高效分散处理系统集中处理。针对工业废水的重金属等污染问题,可以将主要工业废水排放的企业集中在工业区,收集工业区内的工业废水,集中净化。在全县建立垃圾转运站,涵盖每个乡镇,收集辖区内的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

3.4.3 积极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

加强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实施沼气工程,加强畜禽粪便的处理,积极推广“畜(禽)-沼-果(茶、菜)”等粪便处理模式;强化规模养殖场的污染治理,按照相关规定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禁建区,对规模养殖场,积极示范推广漏缝地面-免冲洗或生物发酵垫料床零排放养殖等模式,争取达到零排放或达标排放;在畜禽规模养殖场集中区,鼓励建设畜禽排泄物收集处理中心,鼓励扶持有机肥生产企业的建设,促进商品有机肥的生产与应用,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3.4.4 鼓励废弃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

推广使用可降解新型农地膜,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08mm的超薄地膜,鼓励废膜的回收利用;采取措施治理残膜污染土壤,对于不易分解和回收的农地膜,征收重税、重押金,控制农用地膜对土壤的污染。

3.5 加大环境执法和治理力度,强化监督管理

加大环境执法和污染治理力度,控制工业污染源,确保企业达标排放;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规范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完善垃圾处理设施防渗措施,加强对非正规垃圾处理场所的综合整治。严禁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城市垃圾土、污泥和畜禽粪便作为商品有机肥在市场流通。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市场管理,禁止不合格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3.6 设立耕地保护基金,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投入很大,所以主要是靠各级政府来完成。地方政府应该建立和健全耕地保护投入机制,通过立法来加强土地质量建设力度。建议设立耕地质量建设专项资金,资金来自于部分的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企业缴纳的排污费用等。

3.7 引导公众参与,加强监督考核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和引导公众参与和支持土壤环境保护;制定实施土壤环境保护宣传行动计划,结合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活动,广泛宣传土壤环境保护相关科学知识和法规政策,如提倡垃圾分类以及废旧电池、电子产品等的回收;建立健全规划、实施定期通报和评估制度,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动态掌握各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度,并根据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将土壤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各级领导干部考核工作。

4  结 论

     解决耕地土壤污染是一项综合性技术,需要政府各部门协同把关、齐抓共管、严格执法,制定适合县情的土壤污染防治规划并注入强有力的资金政策支持;农业职能部门要不断探索创新耕地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的新技术和新工艺,为改善农产品产地环境提供有效保障措施。农村和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要结合农业的发展和工业企业的改造和提高,与农村城镇建设、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密不可分,要切实保护农业土壤,从源头上保卫粮食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茶乡才能实现发展与治理并重、经济与生态共赢的良好格局。

5  参考文献:

[1]夏立江,王宏康.土壤污染及其防治[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1.

[2] 唐为库.我国农村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探索[D]. 上海交通大学.2006.

[3] 朱桂英我国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D].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06.

[4] 张高勇隆鑫磊等石河子2001-2005环境质量报告书[R].2006.

[5]韦伟.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现状及对策.河北农业信息网.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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