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水计量巡查应注意的十个要点

取水计量巡查应注意的十个要点

陈立山    镇江市水资源服务中心

摘要:取水计量是水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水资源调度、水资源费征收和节水管理的重要依据。为保证水量数据准确,行为合法规范,提高取水计量工作效率,根据水资源管理有关法规和取水计量设施现有技术条件,从一些常见的计量作弊环节、可能的工作漏洞及其防范措施等方面,结合在工作中的遇到的实际案例和技术原理,提出在取水计量巡查中应注意的十个技术和法律问题,删掉相应的案例分析和原理说明,亦可作为一份相对完整的《取水计量巡查导则》参考。

关键词:取水计量、水量证据、合法准确

1、检查取水管网

(1) 对在取水母管上安装流量计的,应沿着上游方向检查有无未经计量的支管路,对可能有地下支管的,要重点关注。

例如,我市某化工企业在取水母管上安装了超声波流量计,但沿流量计传感器的上游方向,在取水母管上有一根35cm的分水管,绕开取水母管上流量计,长年掩埋地下未被发现,如图2-1所示。后通过对该厂长期水量跟踪综合分析,发现水量出入较大,因此要求挖开掩圭才被发现。

 

2-1 取水分水管示意图

(2) 安装法兰式电磁流量计的,如有检修回路的,应检查检修回路阀门是否关闭,铅封是否完好。

例如,我市某水泥厂在水泵房取水母管上安装了电磁流量计并带有检修回路,如图2-2所示,在我们巡查过程中发现,检修阀门虽然关闭,但并无铅封,取水企业在我们离开后,可以开启阀门,流量计的取水计量功能则可能形同摆设。

 

2-2 检修回路示意图

(3) 对采用贯流冷却方式的火电企业取水,除在其取水循环母泵和其它消耗水管路分别安装流量计外,还应该注意在循环母泵输水管上有无新的分管。

由于对火电企业循环用水和消耗用水实行不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目前,贯流冷却水按其取水量的1%征收水资源费,消耗水按其实际取水量征收水资源费,两者相差百倍。同时,如果消耗水分管在循环母泵流量传感器下游,则在计算循环冷却水量时,应扣除消耗水部分,再按1%征收水资源费和水利工程水费,避免重复计量。

2、检查取水泵房

(1) 有无增加水泵台套,水泵型号有无变化。

(2) 水泵铭牌标签是否清晰。

主要用于瞬时流量与铭牌流量匹配性分析、计时器间接计量、无计量取水或计量设施运行不正常和其它惩罚性计算水量的场合。

(3) 取水企业泵房运行日志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3、检查流量计传感器

(1) 探头有无松动,耦合剂有无干结现象,捆绑式安装要重点关注,探头受撞击易松动,因此建议插入式安装焊接模块。

(2) 安装位置及信号强度是否符合精度要求。

(3) 附近有无电磁或超声波等信号干扰装置。

4、检查积算仪、数据转换器以及基站外观

(1) 流量计电源是否能得到持续保障,有无断电保护装置和应急电源。

根据我们调查,大多数流量计没有配备应急电源,有的流量计没有安装在水泵房,而是安装在生产区,一旦企业因生产检修关闭生产区电源,则流量计立即无法使用,造成流量计停电事故。

(2) 遥测基站的数据是否是直接从流量计的积算仪采集的原始数据,而不是从取水企业的中控室引出。

我市也有部分企业(如索普化工、高资电厂消耗水)的远程数据传输是从企业中控室引出。从技术环节来讲,存在人为修改可能。

(3) 积算仪、遥测基站和数据转换器有无保护箱体,箱体锁具是否完好,箱体能否有效屏蔽无线电信号(防止遥控器修改参数),积算仪的遥控器功能是否关闭。

检查中发现,很多流量计积算仪、数据转换器或遥测通讯基站并没有保护性箱体,存在修改计量参数的漏洞。省级水资源管理中心的拥有自己的箱体,但信号是从地方级流量计或数据转换器引出,存在原始数据真实性风险 。

(4) 积算仪、基站和数据转换器周围有无数据传输干扰装置。

5、检查积算仪的各重要参数的设置。

(1) 积算仪密码有无被改动,万能密码是否已泄露。

积算仪本机密码是否被改动,万能密码是否泄露。在密码发生泄露情况下,如没有其它物理措施隔离积算仪参数设置情况下,流量计所有数据和设置的参数都应该存在疑问。

(2) 管径参数是否与现场管径一致。

关注流量计的几个重要参数:例如:①取水管内经参数。几乎所有的流量计,其测量的基本上都是平均流速,瞬时流量是平均流量乘以管道截面积,即:,累积流量则是瞬时流量q在时间上累积。由此可知,管径参数的变动对水量数据变动呈几何级数变化。如果实际管径1000mm,流量计积算仪内径参数被篡改变500mm,则在流量计无任何其他因素情况下,水量被直接降为原来的1/4。通过修改流量计内径参数就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某热电厂虽然总的取水量确实不大,但经常发生水量变化较大,由于是外国进口仪表,又无中文操作说明书,一直无法找出原因。后来经过努力,查出积算仪内径参数由实际的400mm调整为200mm,后来经过整改,重新安装新的流量计,并加强巡查,水量有了大幅提高。

(3) 大小流量切除的设定值与与流量计安装时的设置是否一致,以及设定值与水泵的取水能力是否匹配。

小流量切除和修正系数。水流量切除设定值是否高于合理范围,一般应小于水泵铭牌流量的5%,对于变频水泵,水流量切除值应予重点关注,比如船山矿。

(4) 修正系数(有的进口流量计称作常量K)是否与该套流量计出厂时的设定值一致。

修正系数与出厂设定置相比有无变动,修正系数,也有的称传感器常数,一般是仪表厂家在流量计出厂检定时设置,以保证计量精度。如修正系数小于出厂设定值,则流量计误差问题变化。

6、观察各流量、时间数据是否合理,有无异常。

(1) 查看积算仪上的零流量时间是否与水资源管理监测系统以及取水企业的生产运行情况匹配。

零流量时间有两种情况,一是在流量计运行正常情况下,企业无取水; 二是流量计有电,但运行不正常,如探头松动外界干扰等因素导致流量计不能正常计量,企业却在正常取水导致的零流量。

(2) 查看流量计停电时间有没有超过合理范围。除特殊情况外,流量计应保持持续供电,断电是否告知了水资源管理部门。

流量计零流量时间和停电时间与取水企业的生产运行状况与取水泵房运行值班记录是否匹配。必要时应要求企业作出说明,特别是流量计停电时间。因为按照水资源监管要求,流量计必须保持24小时通电运行。

(3) 检查瞬时流量时,应分析是否与目前正在运行的水泵台套及铭牌流量匹配。

(4) 抄录累积流量读数时,应重点关注超量程的回零次数,有无人工回零功能现象。

积算仪手动回零按钮应铅封。如积算仪累积流量小于上期累积读数,则发生人工回零操作,应要求取水企业予以说明,并按相应水利法规和计量法规处理。某辖市区一家自来水公司就曾多次发生流量计人工回零前后没有告知水利部门的情况。

7、加强水资源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在线监测

(1) 改善水资源管理系统操作界面,更加直观方便,同时重点要提高对各计量测点异常情况的自动预警功能,以便及时发现并及时赶到现场处置。

(2) 观察各测点是否在线,留意经常掉线的取水企业和测点位置。

(3) 经常在线监测各测点的流量计参数设置有无改动。

(4) 要经常查看各测点一定时期内小时水量自动统计情况,发现大量零流量现象,要及时与取水企业核实有关生产运行情况。

数据转换器数据与流量计读数以及水资源管理系统显示的数据是否一致,由于有的流量计数据格式与远程系统不兼容,因此中间安装了数据转换器累积流量现象,系统自动设计中也有大量异常的零流量时间值。

(5) 在线观察各测点流量计的停电时间累积情况。流量计应保证持续供电,发现停电时间,即为异常现象,应及时与取水企业沟通,是否是片区停电或厂房检修。

8、水量数据综合分析

对现场抄录的累积流量读数,不能直接作为征收水资源费的依据。应参照系统监测记录、泵房值班日志、企业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与定额、历史同期取用水等情况,以及零流量时间、停电时间、回零次数等数据进行匹配性分析。在排除异常数据,经综合分析比对无误后得出的水量数据,才能作为水资源费征收和节水考核的依据。

查看取水企业取水泵房值班日志,比对运程系统监控记录,有无异常情况,分析水泵运行总时长与一段时期内流量计或系统水量数据是否匹配。在我们长期实践中,由于不知道计量基本原理,在巡查时对流量计的参数进行现场检查,对流量计的数据无条件盲目依赖,在参数发生人为篡改情况下,水量数据大幅减少,不知不觉中造成了大量水利规费流失。

9、注意水量证据的合法性要求

(1) 取水计量设施本身应合法。首先计量设施是由具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或进口许可认证)的厂家的合格产品;其次,符合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周期检定和强制检定规定。

根据有关计量法规,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在首次正式使用前,是要求强制检定的,并按照一定时间间隔进行周期检定,方可作为贸易结算的依据。作为水费水资源费征收依据的取水计量设施也必须要遵守强制检定和周期检定要求。只有经过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检定的取水计量设施,它所提供的水量数据才是合法的,这就是在水利规费征收或水资源管理等水行政执法工作中,水量数据作为证据的形式合法性要求。但是根据我们调查,目前有不少作为收费依据的流量计并没有经过强制检定,有的即使在安装初期有计量部门参与,但也远远超出了周期检定的要求。因此,目前有很多的水量数据作为证据来讲,合法性是有疑问的。

(2) 人员主体合法。应有2人以上同行,有条件的应有由水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参与巡查并出示证件。

(3) 行为合法规范。抄表时,应有水资源监管方和取水单位相关人员双方签字,抄表记录内容应完整:水量数据异常、故障现象,参数改动都应详细记录在案。有条件可用执法记录拍摄视频,固定证据。

10、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当发现计量管网、铅封被毁、密码及管径等重要参数被篡改等人为因素时,除及时收集固定相应证据外,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及时立案查处。若发现作弊行为情节严重,水量数据严重失实,导致水资源费和水费巨额流失,应报单位领导同意后及时报警,从而提高取证查处力度和两法衔接,加强对取水计量行为的震慑。

现场抄表时,水资源管理部门应两人同时到场,有条件应派有水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抄表记录应与取用水企业值班人员双方现场签字,并注明日期,如有异常,应详细记录在案,注明数据异常原因,如取水口现场发现篡改参数、无计量取水设施等严重水事违法现象时,应采用执法记录仪现场拍摄照片或视频,固定证据。

以上十个巡查要点,仅作为当前取水计量巡查时的技术指引,删掉相应的案例分析和原理说明,可作为一份相对完整的《取水计量巡查导则》。在实际工作的取水计量管理工作中,也应不限于以上内容,比如取水计量设施建设、管理与考核等,各单位和各地应结合水资源管理任务以及自身技术条件因地制宜。而且随着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和计量技术的不断进步,巡查内容也应及时补充完善。

 

 

 

参考文献:

1、《取水计量技术导则》

2、《水法》、《计量法》

3、《历年计量系统运行监察报告》《各重点取水单位水量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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