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改革开路 深挖自身优势


 

坚持改革开路  深挖自身优势

沂水县探索确立集体经济增收十法

 

(沂水县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洪春)

 

沂水县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中,探索出了小微项目进村居、乡村旅游、项目扶持资金折股分红、开发边角经济等增收“十法”,强化了村集体自我“造血”、自我保障、自我提升的能力,着力释放了改革活力。

一、边角经济增收引导村集体从路坎、壕边、闲置荒片、房前屋后等闲散边角入手,把一些零零散散、边边角角的土地盘活、用好,增加集体收入。如:高庄镇杏子岭村将农户房前屋后的空闲地全部进行丈量核实,共清查出空闲地320亩,全部有偿发包给农户,村集体年可增加收入2.6万元。许家湖镇后坡村开展了村内空闲地清理工作,清理盘活闲置土地100余亩,将清理收回的集体资源以800元/亩价格就近承包给农户,栽植大石榴5000余棵,栽植丹参50亩,村集体每年可实现增收8万元。

二、光伏发电扶贫增收结合扶贫攻坚工作,争取上级光伏项目,由政府投入资本金,其余投资利用政策性贷款,为贫困村建设光伏发电站,发电收益在偿还本息、用于贫困户脱贫后,剩余部分作为村集体收入。如:诸葛镇马崮峪光伏发电项目,涉及72个村,每年每村实现集体增收 2-4 万元。富官庄镇斗院村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涉及57个村,每年实现村集体增收2.6万元。

三、依托旅游项目增收通过集体投资、农民入股、招商引资等多种方式,发展观光经济、田园经济,兴建乡村游、农家乐民宿等项目,开辟村级集体增收新渠道。如:院东头镇桃棵子村借助红色旅游,建设的沂蒙老山街民宿项目,每年实现村集体增收3万元;小木屋项目,每年实现村集体增收15万元。泉庄镇石棚村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和民宿经济,每年增加村集体收入5万元。

四、开发资源增收充分利用“四荒”等资源优势,大力兴办集体林带、林场、果园、鱼塘等,实行统一开发、分户承包经营,增加集体和成员收入。如:诸葛镇东河西村在该村100多亩河滩上种植杨村等用材树种,并分批采伐出售,村集体每年可取得5万多元的销售收入。经济开发区东王家庄子村将村集体荒滩、荒丘等资源进行整理后建设了农业采摘园,并成立果品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村集体年增收15万元以上。

五、小微项目进村居增收对集体闲置的校舍、仓库、厂房等资产通过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予以盘活,积极引进小微项目实现集体和成员双增收。如:高桥镇荣仁村利用村集体闲置的房屋引进的手绣加工项目,村集体每年增收2万元。圈里乡陈官庄村利用村集体闲置的院落引进的藤椅加工项目,村集体每年增收2万元。

六、土地增值增收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对集体四荒地、家庭承包土地统一整合后,转包给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提高土地承包费,实现集体成员双增收。:泉庄镇沙地村低价承包给农户的310亩荒滩收回,结合“田园综合体”项目,集中发包给天地合家庭农场,实现集体每年增收17万元。许家湖镇快堡村对全村土地统一流转和整合后转包给企业发展榛子园,集体多整理出100余亩土地,每年实现村集体增收6万元。

七、服务创收增收充分发挥股份经济合作社引领作用,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以及其他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实现集体增收。如:圈里乡西相家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起成立用水者协会统一经营管理该村水利设施,村集体每年可增加2万元左右。马站镇鞠家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农户的316亩果园、130亩黄烟、73亩蔬菜大棚统一流转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直接经营管理,17年实现村集体增收9万元,18年预计增加集体收入34万元。夏蔚镇王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领办樱桃专业合作社,每年实现村集体增收16.2万元。

八、依托社区建设增收结合农村社区建设,积极进行旧村改造,搞好腾退土地的综合开发利用,把开发建设的沿街楼房店面作为集体资产进行租赁,增加集体收入。如:许家湖镇春水社区沿街楼项目涉及3个村,每年实现村集体增收10万余元。夏蔚镇连崮峪村异地扶贫搬迁项目,每年实现村集体增收5.5万元。

九、区位拉动增收城镇及郊区和交通要道的村,充分发挥区位优势,通过房地产开发、商贸流通、餐饮服务、招商引资等项目,实现以场地生财、以区位聚财、以服务引财的目的,有效地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带动成员增收。如:道托镇胡家旺村利用离县城近,生态环境好的优势,流转农户土地100余亩,争取上级资金投资160万余元,新建怡情•城市菜园一处,村集体年增收8万元。崔家峪镇上泉社区利用公路有利位置,开发沿街商铺出租,每年实现村集体增收6万元。

、项目扶持资金折股分红增收村集体将扶持资金通过投资入股企业,或者通过投资入股领办、合办种植、养殖合作社等形式,从企业、合作社经营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持股分红,带动村级集体持续增收。如:院东头镇四门洞村以村内闲置的石墙、石房、石街、石碾等资源和基础设施折价入股地下萤光湖景区,共同打造“月亮小镇”,村集体年可增收8.2万元。泉庄镇尹家峪村在产权改革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后,将集体400亩荒山经营权入股金龙山农业专业合作社,每年为村集体增收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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