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符合性分析在塔城总体规划中的应用

水资源符合性分析在塔城总体规划中的应用

                             张矩熔

辽宁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 沈阳    110006

  要: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的重要手段,而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与落实需基于区域水资源条件分析。本文以塔城市为例,结合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中对《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涉水指标的分析,从与“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及相关流域规划符合性角度入手进行论证,提出水资源符合性分析在指导和约束城市总体规划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水资源符合性分析  城市规划  应用

1.城市总体规划有关概述

为了能够合理使用资源,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内指导城市有序发展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发挥重要先导及统筹作用城市总体规划作为指导与调控城市发展建设的重要手段显得尤其重要。城市总体规划是政府根据当地自然环境、历史情况资源条件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综合部署,统筹兼顾实现城市的经济及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做作的一定期限内的具体安排和部署是城市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同时也是城市建设及管理的依据所在。城市总体规划主要包含各项建设总体布局城市用地功能分区、制定规划实施步骤措施等方面

以塔城市为例,《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中,根据塔城市经济发展趋势,规划重点发展农牧业、农副(畜)产品精深加工、电子工业、高科技产业、生物制药等工业,并以其边境城市的地理位置优势为依托,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现代商贸物流业规划近期水平年(2025远期水平年(2035,在2035以后将塔城市建设成以国际边境贸易及外向型加工业、文化旅游为主导的多元化口岸旅游城市。

2.城市水资源

2.1重要性

水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来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水资源是被人类在生产和生活活动中广泛利用的资源,不仅广泛应用于农业、工业和生活还用于发电、水运、水产、旅游和环境改造等。城市人口密集,经济发达,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主体。小至城市居民生活、工业企业的生产大至城市未来发展规划都离不开,因此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发展必须与水资源的承载能力相协调城市的发展规划必须要与城市水资源分析工作同步进行

2.2当前城市水资源现状

我国城市水资源人均占有量小,水资源严重短缺,开发利用强度大,同时高度集中的社会生产消费带来的集中用水和大量污染物的排放导致了城市水资源恶化。由于地表水资源受污染严重,不少城市通过开采地下水维持逐渐增长的用水需求。而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导致地下水位逐年下降引起地面沉降,个别沿海城市引发海水入侵等环境问题,水资源逐渐枯竭。

3.城市总规水资源符合性分析

根据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结合塔城市的取、供、用、耗、排进行分析,综合确定塔城市规划与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保护的相关指标,评价指标见表3-1

3-1   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涉水主要目标

类别

规划指标

规划目标

水资源开发利用

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指标

近期150 L/·d,远期170 L/·d

单位工业用地用水指标

近期0.7m3/km2·d,远期0.8m3/km2·d

单位道路广场用地用水

0.3m3/km2·d

市政公共设施用地用水

0.25m3/km2·d

单位绿地用水

0.2m3/km2·d

城区管网漏损水量

上述各项用水量的10%

城区未预见水量

上述各项用水量的10%

工业重复水利用率

90%

城区总需水量

近期1533m3,远期2676m3

水源地建设

全市共建立7处水源地。

供水目标

近、期城区、乡镇及乡村自来水普及率均达到100%

水资源节约

水环境质量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自治区考核的水质监测断面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功能类别标准。

水环境治理

明确饮用水源地的水域陆域范围、水质标准和保护区等级,落实责任单位及其责任,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监督管理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达标率严禁污废水直排。健全污水处理收费体制,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流域河道整治、河道缓冲区建设和水质维护,减少水土流失,改善河渠水质减少新鲜水取用量。加强城市中水回用系统建设减轻受纳水体的污染负荷。

生态保护

将塔城市划分成水源涵养保护区、水土流失防治区、农田保护区、草原河流植被保护区等四个生态功能区。

总排水量

城区:近期985.5m3,远期1715.5m3

市域:近期1194m3,远期2835m3

污水处理厂建设及中水回用目标

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水资源用于农业、工业、市政、地下水回灌等方面不同用途

城市废污水处理率

近期90%,远期100%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

8.1%

水生态保护

河流水域面积率

27%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防洪体系

规划期内重点加固整修现有的蓄、引、提和田间节水工程。建立地区洪水灾害的动态监测和分析预报网络。

防洪标准

城区:50年一遇

一般城镇:20年一遇

3.1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是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主要目标。“三条红线”指标分解和落实是科学配置水资源,合理控制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的重要依据。目前“三条红线”已分解并落实到塔城市,因此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需在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基础上进行规划。

3.1.1涉及塔城市的相关内容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用水总量控制方案》(新水函20186号),20252030年塔城市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控制指标分别为0.650.692021~2025年、2026~2030年塔城市高效节水面积指标均达到7.61万亩;2021~2025年、2026~2030年塔城市退减灌溉面积指标均达到4.6万亩。20252030年塔城市供用水量控制指标详见3-2。

3-2  “三条红线塔城市供用水控制指标        单位:万m3

控制指标

2025

2030

用水总量

25254

22105

地下水供水量

12547

8597

其他水源供水量

150

200

 

3.1.2三条红线指标符合性

《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中预测塔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20252035需水总量分别为1533m3、 2676m3满足“三条红线中塔城市202525254m3203522105m3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符合三条红线制指标

中心城区和巴克图口岸纯生活用水量2025年取150 L/·d2035年取170 L/·d,乡镇202570 L/·d203580 L/·d,城市管网漏损率为8%,未提出其他用水效率约束指标,经水资源论证复核后成果满足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用水效率约束指标。

三条红线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涉及本次规划范围分别是:额敏河开发利用区的农业用水区,哈拉依敏站到阿克齐水文站断面,2025年、2035年水质达标目标均为III级;额敏河裕民保留区,阿克齐水文站至国境线,2025年、2035年水质达标目标均为III级。从现状水质评价结果来看,塔城市各河流水质较好,水质类别I~III级,规划年城市污水全部资源化利用,其他区域排放水量很小,且均满足排放相关标准,不会产生对污染,城市总规实施后可以满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目标,符合限制纳污红线要求。

3.2与相关流域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塔城市位于额敏河流域,根据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规划论证的技术基础和依据为《新疆额敏河流域规划》及其相关附件,即对城市总体规划应在符合《新疆额敏河流域规划》中水资源条件的基础上开展,否则城市总体规划需进行调整。

3.2.1需水总量符合性

根据《新疆额敏河流域规划》,塔城市由塔西区、塔东区和库鲁斯台草原区的一部分组成,其中塔西区以水资源属兵团开发利用,塔东区属地方开发利用,库鲁斯台草原区以生态保护为主。流域规划中的塔东区水量配置方案见表3-33-3 新疆额敏河流域规划中的塔东区水资源配置方案 单位:m3

水平年

农业

工业

生活

牲畜

合计

2020

23620

2474

680

141

26915

2030

21714

2808

955

180

25657

 

《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中提出的给水工程布局均位于塔东区,根据流域规划中塔东区的水资源配置方案,2030塔东区工业、生活配置水量为3763m3/a,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提出2035年市域工业、生活年需水量之和2929m3(不含农业、牲畜)和城区总需水量2676m3符合流域规划中塔东区的水资源配置方案。

3.2.2可利用水资源总量符合性

根据《新疆额敏河流域规划》,提取出塔东区不同水平年、不同保证率下的水资源可利用量见表3-4

3-4  塔东区不同水平年、不同保证率下水资源可利用量统计表   单位:m3

水平年

地表来水保证率

地表水可利用量

地下水可开采量

泉水可利用量

总水资源可利用量

2020

P=50%

26749.7

6192.2

1700

34641.9

P=75%

20950.9

6192.2

1700

28843.1

2030

P=50%

26199.6

5815.0

1700

33714.6

P=75%

20519.3

5815.0

1700

28034.3

 

《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中预测塔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需水总量分别为20251533m320352676m3符合新疆额敏河流域规划》水资源配置规划要求

3.结论及建议

城市总体规划一定要在考虑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进行,城市发展要与当地水资源条件相适应,其中“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应作为首要的约束性内容为城市总体规划提供依据标准。当前城市的高速发展使城市的水环境问题愈加突出城市的发展超出水资源承载能力范围时城市各行业用水将得不到保障,水污染加重,并造成水质性缺水“三条红线”控制指标通过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方面城市规划发展的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使其具有可行性反之,如果脱离水资源分析的约束,水资源条件将制约城市的建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水资源符合性分析是城市发展的硬性约束建议在今后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应首要考虑

参考文献:

[1] 于义彬 对开展城市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的思考[J].中国水利2012,4923):50-55

 [2]王伟,王英,孙丽萍 城市水资源规划工作的重要性.黑龙江水利科技200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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