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札与孔子音乐美学思想之比较
论文摘要
“季札观乐”是《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的先秦时期重要的音乐活动,季札在鲁国观看了各国国风、《雅》、《颂》及周代乐舞。其音乐评论与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有颇多相似之处。笔者认为,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季札的继承和发展。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关于音乐的美与善,二者都充分肯定了音乐美的独立意义,而孔子在此基础上明确提出了音乐之“善”的美学范畴;二、关于音乐的乐与哀,二者都承认音乐可以表现人的哀乐之情,而孔子将其提升到了美学理论的高度;三、关于雅乐与郑声,二者都具有“崇雅斥郑”的思想,孔子进一步提出“正乐”主张并付诸实践;四、关于音乐的社会功能,孔子不仅和季札一样以乐观时政,更将音乐(雅乐)与个人发展、社会进步紧密相连,使音乐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出教化万物、明朗万物的作用。
关键词
季札;季札观乐;孔子;音乐美学思想
引 言
中国音乐美学史若以现存古代文献来考察,应当从《国语》和《左传》的相关记载中讲起。笔者对先秦音乐美学思想颇感兴趣,在导师的指导下仔细研读了蔡仲德先生的《中国音乐美学史》和《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释》。在此过程中,笔者发现《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的吴国公子季札访鲁观乐时所做出的评论与同一时期稍晚于他的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有颇多相似之处。于是,笔者对季札与孔子音乐美学思想的关系心生好奇,故将其作为本科毕业论文的选题和研究对象。蔡先生虽未在书中就季札与孔子二人音乐美学思想进行专门的比较分析,但对本选题的研究提供了坚实可靠的基础和理论思路。
笔者在中国知网(CNKI)上对选题的研究历史与现状进行了文献检索。从1980年至2018年1月,主题和关键词均为“季札观乐”的期刊类文献共35篇,硕士学位论文1篇;主题为“孔子音乐美学思想”,关键词为“孔子”的期刊类文献共26篇,硕士学位论文11篇,博士学位论文1篇。此外,涉及本选题相关内容的中国音乐美学史专著或教材约30部。截至本文完成为止,尚未检索到以“季札与孔子”为主题或关键词的期刊类文献或以“季札与孔子音乐美学思想比较”为研究对象的学位论文选题。
以“季札观乐”作为研究对象的文章当中,论证“季札观乐”这一历史事件的真实性及相关史实的有:谭德兴《吴国青铜乐器铭文与季札的诗乐思想》(2016)、吴一凡《“季札观周乐”质疑与辩证——兼论历史事实与诠释》(2017)、曹胜高《由聘礼仪程论季札观乐的性质》(2013)等论文5篇;探究季札所做音乐评论在古代文艺评论发展历程中的影响及其蕴含的美学思想的文章有:刘成纪《季札观乐与中国审美批评之后诞生》(2015)、金景芝《对季札观乐的审美思考》(2011)等6篇;探究季札观乐的具体内容及其美学思想的有:别亚飞《从季札观乐看<唐风>的文学色彩》(2011)、孔瑜《季札对<郑风>、<陈风>亡国评论的原因探析》(2013)等文章6篇;探讨由于“季札观乐”与“孔子删《诗》”两个历史事件引发的对于《诗经》作者的质疑与辨析的相关文章有:韩国良《司马迁“孔子删《诗》”说补证》(2015)以及孔瑜的硕士学位论文《<左传>季札观乐研究》(2015)等7篇。
有关孔子思想的文献虽颇为浩繁,但真正涉及孔子音乐美学思想并进行深入探讨的并不多。蔡仲德《春秋时期音乐美学思想略论》(1986)着重探讨了西周末期至孔子之前这一历史时期当中诸如史伯、师旷、医和等人的音乐思想,其中也以季札的有关言论说明音乐“哀与乐”的问题;《论孔子的礼乐思想》(1986)论及了孔子“礼”、“仁”、“中庸”的思想及其音乐美学思想;《郑声的历史真面目——郑声论之一》(1987)和《郑声的美学意义——郑声论之二》(1988)两篇文章通过对历史上有关“郑声”的文献记载为郑声正本清源,揭示了郑声的真实面目,即它是奴隶主贵族统治衰亡时期的新兴音乐形式,反映了人民内心真实的诉求,极大地冲击了雅乐,而这正是统治阶层无法容忍的,因而被污蔑为“淫声”、“亡国之音”等。然而正是由于郑声的出现才引发了有关音乐的情与德、声与度、欲与道、悲与美、乐与政等等一系列音乐美学问题的思考与争论,这也是郑声的美学意义之所在;刘再生《谈“郑卫之音”》(1985)举魏文侯向子夏的提问为例,探讨了郑卫之音产生的社会根源,即奴隶主贵族统治趋于瓦解,社会呈现“礼崩乐坏”的局面,郑卫之音伴随新兴地主阶级的审美偏好而产生;修海林《先秦“新声”及其“人道”精神》(1988)则是从音乐的世俗化倾向和享乐倾向两个方面探讨先秦时期“新声”所蕴含的人道精神……这些文章为本文第三部分“关于雅乐与郑声”的写作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为尽可能系统全面地理解和把握季札和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笔者还结合杨伯峻《论语译注》(1980)、《春秋左传注》(1990),蔡仲德《中国音乐美学史》(2003)、《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释》(2007),李泽厚和刘纲纪所著《中国美学史》(第一卷)(1984)以及叶朗主编的《中国美学史大纲》(1985)等著作中有关先秦时期音乐美学思想的章节,对《左传》、《论语》和《史记》中的相关古代文献进行了研读,摘录出季札和孔子的相关记载并仔细归纳、分析、比较。这一过程虽较为枯燥繁琐,但笔者从中收获了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方法,阅读这些著述为本篇论文的构思和写作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左传》历来被视为儒家经典之一,系编年体史书,记载了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至鲁悼公十四年(公元前454年)约270年的历史。“季札观乐”记载于《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吴国公子季札出访诸国,至鲁,请求观赏周乐,并就观乐内容加以评论。这是中国古代音乐美学史上最早的音乐评论记载。季札是吴国贵族。吴王寿梦第四子,吴王诸樊之弟,曾多次推让君位,是一位尊礼重教的谦谦君子。《史记·鲁周公世家》记载“二十九年,吴延陵季子使鲁,问周乐。尽知其意,鲁人敬焉”,由此可见季札的音乐修养极高。季札观乐的内容主要包括《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豳》《秦》《魏》《唐》《陈》等各国国风,《小雅》《大雅》《颂》以及乐舞《象箾》《南籥》《大武》《韶濩》《大夏》《韶箾》。季札论乐的语言虽简短,但其中包含了很多先秦时期的音乐美学思想,并且对之后儒家的音乐审美思想产生了深刻影响。尤其对儒家思想的奠基人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影响颇多,这从《论语》、《史记·孔子世家》等文献记载中不难发现。本文试从音乐的美与善、音乐的乐与哀、雅乐与郑声以及音乐的社会功能四个方面对季札与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进行比较探究。
一、关于音乐的美与善
季札观周乐时共11次做出“美哉!”的评论,这也是中国音乐美学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美”这一范畴,季札将“美”作为一个独立的标准对音乐进行评判。而且季札还对“美”做出了细致的区分:
“美哉!渊乎!”(美啊!深远啊!);
“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美啊!大国之风范啊!);
“美哉!荡乎!”(美啊!浩荡啊!);
“美哉!沨沨乎!”(美啊,跌宕起伏啊!);
“美哉!犹有憾。”(美啊!而尚有缺憾。)。
可见,季札充分肯定了“美”的独立性与丰富性,这在孔子之前的音乐思想中实属罕见,亦十分可贵。尽管如此,从季札访鲁观乐的目的来看,他的音乐评论绝不只流于音乐表面的美妙与否,而是透过音乐来观察各国的兴衰。因而他在“美哉!”之后的评论更为重要。例如:当他观看了《郑风》,虽赞其美,但由音乐过于繁复细碎,可以反映出政令苛杂,人民不堪重负,这样的国家恐怕不久就要亡国(“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而当他观看了《齐风》,赞美其音乐所表现出的泱泱大国之风范,感慨姜太公作为齐国之始祖,在东海之滨为其后世做出的表率,认为齐国的未来将不可限量(“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表东海者,其大公乎?国未可量也。”);再如,他观看了《魏风》,赞美了它的跌宕起伏之美,认为音乐大气婉约,起伏流畅,若以德加以辅助,则可成就贤明之主(“美哉!沨沨乎!大而婉,险而易行,以德辅此,则明主也。”);他观看了《小雅》,赞其美,但从音乐表达出的哀伤却不叛离、心有所怨却不诉诸于外的情绪,认为这大概是周朝之德衰落时的诗歌,但依旧能体会到先王的遗风(“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焉。”);观赏过《大武》后,他更是赞叹周朝的昌明盛世大概如此(“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观赏了《韶箾》,他更是给出了无与伦比的赞美,他感叹其德行至高无上,像天地那般博大无比,其盛德之高尚已经无以复加,故叹为观止,并不再请求观赏其他乐舞(“德至矣哉!大哉!如天之无不帱也,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德,其蔑以加于此矣。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敢请已!”)。虽然季札在评论中并未提到“善”这一概念,但他反复提及的“德”则表明季札看重的并非音乐之美,而是德行之善,德不足则音乐之美“犹未也”、“犹有憾”。而具备了盛德,音乐之美才能达到“至矣哉”、“观止矣”的境界。音乐之美可以呈现出多种形式,但德行之善却是评价音乐的根本尺度。
孔子关于音乐的美与善有这样的论述——
“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
由此可见,孔子不仅肯定了“美”的独立意义,而且较之季札更明确提出了“善”这一概念,并将二者进行了区分、辨明了主次。孔子认为《韶》尽善尽美,而《武》尽美却未尽善。《韶》、《武》都是周代乐舞,歌颂先王的功德,《韶》是赞颂舜通过禅让继承尧位之文德,季札曾以“德至矣哉!……虽甚盛德,其蔑以加于此矣。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敢请已!”加以盛赞,孔子更有听过之后三月不知肉味的体验(“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并称之为尽善尽美。《武》反映的是武王伐纣建立周王朝之武功,季札赞叹其“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而孔子认为武王征诛之行有违君臣之礼,故称之“尽美矣,未尽善也”。可见孔子并非美、善并重,而是善重于美,这是对于季札“美”与“德”关系的继承与升华。另外,孔子明确提出了“善”的范畴,这是其较季札在音乐美学理论层面上的进步。
二、关于音乐的乐与哀
季札在评论中两次涉及音乐之“乐”——
为之歌《㟗》。曰:“美哉!荡乎!乐而不淫,其周公之东乎?”
为之歌《颂》。曰:“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迩而不偪,远而不携;迁而不淫,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
关于音乐之“哀”,季札谈论的略多些——
为之歌《邶》、《鄘》、《卫》。曰:“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
为之歌《王》。曰:“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
为之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风乎?不然,何忧之远也?非令德之后,谁能若是?”
为之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焉。”
孔子对于音乐的乐与哀这一问题则留下了这样一句经典的言论——
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
季札就特定的音乐生发出或哀或乐的感受。例如观看了《邶》、《鄘》、《卫》,他感叹其“忧而不困”(忧愁而不困顿);观看了《王》,他感叹其“思而不惧”(忧虑却不恐惧);观看了《唐》,他生发出“思深哉!”、“何忧之远也?”的慨叹;观看了《小雅》后,季札评论道“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哀伤却不叛离、心有所怨却不诉诸于外);而观看了《㟗》和《颂》,他分别发出“乐而不淫”(快乐而不荒淫)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哀伤而不悲愁,快乐而不逾度)的赞美。对于音乐的乐与哀,孔子在论及《关雎》时称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先秦时期,诗、乐、舞是三位一体、相互联系的,因此,孔子在此既是在评诗,又是在论乐。“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从字面意思上看,即快乐而不荒淫无度,哀愁而不伤害身心之意,但其内涵却远不止于此。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中庸”之道可谓其核心,孔子“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音乐思想的出发点也是“中庸”思想——即音乐所表现的情绪应当无过无不及,并且不逾越“仁”与“礼”的道德尺度。与孔子相比,季札对于音乐所表现的哀、乐之情的评述则显得较为零散。尽管季札通过音乐表现的情绪来体察各国的政情民意,但他终究只将哀与乐作为一种表象来观察,并没有上升到一种成体系的音乐理论,而孔子则将音乐的哀与乐上升到了理论的高度,在音乐层面上彰显了其“中庸”的思想。
三、关于雅乐与郑声
自周公制礼作乐开始,雅乐便成为礼乐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季札观看的周乐当中,《小雅》、《大雅》、《颂》以及乐舞《象箾》、《南籥》、《大武》、《韶濩》、《大夏》、《韶箾》属于雅乐的范畴。季札对它们的评价都很高。例如:对《小雅》做出“犹有先王之遗民焉”的肯定;称赞《大雅》“曲而有直体,其文王之德乎”;季札对于《颂》的评论篇幅最长,并用“盛德之所同”加以赞美,蔡仲德先生认为“盛德”是各种《颂》乐所表现的德行,可见季札对雅颂之乐的推崇。而对于《韶箾》季札更是发出“叹为观止”的惊叹。季札观乐为何至此而结束呢?《史记集解》载:“周用六代之乐,尧曰《咸池》,黄帝曰《云门》,鲁受四代,下周二等,故不舞其二。季札知之,故曰‘有他乐吾不敢请’。”另晋代杜预《春秋左氏传集解》注:“鲁用四代之乐,故及《韶箾》而季子知其终也……”与雅乐恰恰相反。季札观看《郑》后,说道:“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表现出贬斥之意。由音乐表现出的过于繁复细碎的特点,季札感受到郑国政令苛杂,人民不堪重负,故预言这样的国家恐怕不久就要亡国;观看了《陈》,发出“国无主,其能久乎?”的诘问。笔者认为,“郑声”不仅仅包括《诗经》中的《郑风》以及郑国当时的音乐,而应是春秋时期在各诸侯国相继兴起的新的音乐形式的总称,也可称之为“新声”,这是相对于雅乐(古乐)而言的。不应当仅仅因为郑国(以及卫国)是在原先商代的国土上建立的国家且尚留有当地的地域音乐风格,便斥其为“亡国之音”抑或“靡靡之音”。但为何“郑声”历来被冠以恶名,甚至令孔子做出“乐则《韶》、《舞》,放郑声”(《论语·卫灵公》)的“正乐”主张呢?这就要探究孔子关于雅乐与郑声的思想了。
《论语》中,孔子关于这一问题的言论共有三条;
颜渊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
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
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另外,《史记·孔子世家》载“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可见,在孔子的音乐思想中,雅乐与郑声就像善与恶、美与丑那样,是截然相对的。孔子说“郑声淫,佞人殆”、“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这实则是两次将“郑声”与“佞人”相类比,说明郑声之“淫”,即郑声违背了“礼”,不合“中庸”之道,是逾度的、有害的。这一观点在战国时期的儒家代表著作《荀子·乐论》中也有体现——“姚冶之容,郑卫之音,使人心淫”,再如《吕氏春秋·本生》——“靡曼皓齿,郑卫之音,务以自乐,命之曰伐性之斧”。郑声的危害如此之大,故孔子提出“正乐”思想的目的在于“为邦”,即统治国家,因而他对音乐的取舍是站在统治阶层(奴隶主贵族)的立场上进行的。郑声是新兴的音乐形式,孔子“恶郑声之乱雅乐”就是要遏止郑声,重建雅乐的权威,使其服务于统治阶层。为此,孔子游历各国,各方游说推行“复礼”、“正乐”的思想。《史记·孔子世家》还有记载孔子随鲁定公与齐平公会于夹谷,由于齐国乐工表演了郑声,孔子“使命有司”将乐工“手足异处”,孔子一向以推崇“仁政”为己任,却为此甘用杀伐之行,足以彰显其“崇雅斥郑”的音乐思想以及“正乐”之决心。孔子倾其一生都在为恢复周礼奔走呼号,“崇雅斥郑”的思想不仅存在其言论之中,更转化为孔子的“正乐”主张在各国推行,孔子对于雅乐的尊崇和郑声的憎恶较之季札都更为坚决。
四、关于音乐的社会功能
季札访鲁观乐,其实质是以乐观政。晋代杜预《春秋左氏传集解》注:“季札贤明才博,在吴虽已涉见此乐歌之文,然未闻中国雅声,故请此周乐,欲听其声,然后依声以参时政,知其兴衰也。闻秦诗谓之夏声,闻《颂》曰‘五声和,八风平’,皆论声以参政也。舞毕,知其乐终,是素知其篇数。”在他的评论中,无论乐歌还是乐舞,季札都能从音乐中体察到人民的处境与心声,并从中判断国家的兴衰、评价音乐的好坏。比如,观看了《周南》、《召南》,季札指出这些地区的教化已经初具规模,虽然尚未完善,但人民已经勤恳劳作而不心怀怨念了;观看了《邶》、《鄘》、《卫》,季札回想起卫国祖先卫康叔、武公之德;对于郑国,季札预言其“先亡乎”;对于齐国。季札则称其“国未可量也”;对于陈国。季札则生发出“国无主,其能久乎?”的担忧;季札称《小雅》“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焉”;而对于《颂》季札更是以“盛德之所同也”加以盛赞;观赏了《大武》后,季札感慨周朝鼎盛之时的恢宏壮阔……仔细分析不难发现,季札的每一句评论都是在谈论政情民生。在季札看来。音乐的功能绝不是仅供审美,更不是为了统治阶层追求享乐,最为重要的功能是“以乐观政”的社会功能,这一点应是季札音乐评论的本质与核心。
关于音乐的社会功能,孔子也留下了许多经典的言论。上文论及的“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论语·阳货》)便是以“郑声”作为一个反例来阐明孔子关于音乐社会功能的立场——郑声就像浮华的颜色和巧言令色之人那样对国家是有害的。而孔子认为有利于社会和个人发展的音乐应当是雅乐。又比如:
孔子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法错手足……”
子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
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
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上述前三句是音乐在治国为政方面所体现的社会功能。孔子之时尚未形成“礼乐”这一范畴,但孔子往往将“礼”、“乐”二者放在一起讨论。在孔子看来,“礼”、“乐”与刑罚一样,都是可以用来治理国家的手段。而且“礼”和“乐”不只是“玉帛”、“钟鼓”这些流于形式的表面现象所能代表的,因此,需要人们通过不断提升自身修养去实现。“仁”便是学习“礼”、“乐”的前提,“如礼何?”、“如乐何”的反问实则是说没有了“仁”的修为,是无法面对“礼”和“乐”的。而“礼”与“乐”在人的教育过程中所处的地位是被孔子明确界定了的,即孔子的“教育三部曲”——“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可见,“礼”与“乐”的层次是较高的,“诗”是开始,“礼”是规范,至“乐”才能宣告完成,足见音乐在教化中的重要地位。
由此可见,季札和孔子都十分重视音乐的社会功能。“以乐观政”是季札音乐评论的实质与核心,而在孔子的音乐思想中,音乐不仅是统治阶层教化百姓的工具,也被视为修身养性,提高自身涵养的“必修课”。
五、结语
通过以上比较与分析,笔者认为: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季札音乐美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继承之处体现在:
(一)季札与孔子都充分肯定了音乐美的独立性,但音乐最终的评价标准则是音乐所表现的德行之善;
(二)季札与孔子都认为音乐可以充分表达人们内心或哀或乐的情感,但音乐如果过于渲染悲哀之情或过于抒发喜乐之感,则是不适宜、不可取的;
(三)季札与孔子都对雅乐赞不绝口、心向往之,而对于郑声则口诛笔伐,视其为亡国之音;
(四)季札与孔子都十分重视音乐的社会功能,都不约而同地发掘音乐背后所隐藏的深层内涵,使音乐发挥出超越耳目之乐的深层作用。
孔子较之于季札在音乐美学思想上做出的发展体现在:
(一)孔子不仅充分肯定了音乐美的独立意义,而且明确提出了音乐之“善”的美学范畴,因而形成了“尽善尽美”的音乐审美理想;
(二)孔子不止于将音乐的乐与哀作为人们情感的表现方式,而是将其提升到了美学理论的高度,形成“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音乐审美准则,在音乐层面上彰显其中庸之思想;
(三)孔子倾其一生都在为恢复周礼奔走呼号,“崇雅斥郑”的思想不仅存在其言论之中,更转化为孔子的“正乐”主张在各国推行,孔子对于雅乐的尊崇和郑声的憎恶较之季札都更为坚决;
(四)对于音乐的社会功能,孔子不仅像季札那样以乐观时政,更为重要的是他将音乐(雅乐)与个人的道德修养与人生发展、社会进步紧密相连,使音乐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出润物于无声,教化万物、明朗万物的作用。
综上所述,笔者对本论文选题得出如下结论——季札访鲁观乐时所做的音乐评论虽已蕴含较为丰富的音乐思想,但依旧显得零散而流于表象,不够系统完善。相比之下,孔子通过对季札以及前人音乐美学理论成果的总结、继承与发展,并结合自己的政治思想和社会活动,最终形成了一套自成体系的音乐美学思想。孔子提出的“尽善尽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乐则《韶》、《武》,放郑声”以及“移风易俗,莫善于乐”等音乐美学思想,对于中国古代两千多年的音乐艺术理论及实践层面都有着及其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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