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哈萨克斯坦直接投资的问题及研究

中国对哈萨克斯坦直接投资的问题及研究

化秀灵

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金融硕士 湘潭 411100


 

 哈萨克斯坦是中亚地区最大的国家,也是中亚地区经济发展最快、自然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随着中国和哈萨克斯坦经贸合作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中国对哈萨克斯坦的直接投资也在向更加开放和合理的方向发展。同时,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的实施,我国对哈萨克斯坦的直接投资面临新的历史发展机遇。

关键词:哈萨克斯坦;直接投资;一带一路

引言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国际格局正在发生重大变革,世界各国都在积极利用海外市场,寻求更多发展机遇,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实施对外开放政策以来,我国经济如乘上快速列车般迅猛发展,而支持产业发展的能源资源的消耗量与消耗需求也随之逐年增加。2013年我国便超越美国成为了世界能源消耗第一大国,加之我国资源的有限性,现阶段我国的国内能源市场早已经不能满足本国企业的发展需求,能源资源短缺问题日益严重,这使得中国企业纷纷转向海外寻求市场。

2013年9月,习近平主席提出了建设“一带一路”的倡议。“一带一路”建设的出发点是促进中国与沿线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共同建立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哈萨克斯坦位于亚洲中部,是中亚地区最大的国家,其凭借自身“丝绸之路经济带”向西发展第一站的重要位置,成为了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枢纽。哈国境内自然资源尤其丰富,拥有矿藏90余种,矿物原料1200余种,是世界上公认的石油天然气输出大国。因此,中国对哈国的OFDI有助于双方经济的共同发展。一方面,缓解国内压力,转移中国的过剩产能,促进中国利用哈方的能源资源,推进中国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对哈进行直接投资,可以增加哈萨克斯坦的GDP,促进哈萨克斯坦经济增长,为推动后续丝路的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表1.1 哈萨克斯坦部分矿产资源出来全球排名

全球排名

名称

储量

1

 200万吨

2

 150万吨

2

铬矿

   4亿吨

4

锰矿

   6亿吨

4

2570万吨

4

3450万吨

6

铁矿

  91亿吨

6

1170万吨

8

  1900

10

铝土矿

 405亿吨

资料来源: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经商参处

一、面临的问题

(一)对哈萨克斯坦直接投资的金融支持力度不足

在金融领域的直接投资方面,中国目前只有两家银行在哈国境内开设了金融分支机构,即哈萨克斯坦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阿拉木图股份公司。哈萨克斯坦中国银行是中国在哈国成立的第一家金融机构。它早在1993年就已经建立,现在是哈萨克斯坦十大银行之一。中国工商银行阿拉木图股份公司是中国工商银行在哈萨克斯坦的附属机构,目前该银行已经拥有了经营全部银行业务的许可证;同时,这也是中国工商银行第一家海外营业性机构。

然而,在哈国进行直接投资的中国企业中的大多数企业都是中小型企业。中小企业在进行跨国投资过程中,经常存在资金短缺和现金流不足的现象,但是,在融资性贷款方面,商业银行出于对资金安全的考虑,往往只将资金贷方给国有企业或其他大型企业,而很少贷方给这些中小企业。因此,在对外投资过程中,中小民营企业常常因缺乏金融政策的支持面临贷款困难的问题,而这也是限制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增长的一大重要因素。

(二)对哈萨克斯坦直接投资的经营管理人才不足

在中国对哈直接投资的本国企业中,中小企业是主体,它们的投资规模普遍较小,抵御风险能力也比较差。跨国公司往往需要高素质的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法律人才等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他们既要熟悉国际市场环境及国际商业惯例、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同时也要掌握涉外企业管理和业务运作、拥有强烈的竞争意识、具有强大的国际市场开拓能力与管理国际对外业务的能力。但是,在中国对哈萨克斯坦直接投资的企业中,往往缺乏这种专业的高素质人才,由于缺乏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和惯例,缺乏对企业经营管理的了解,不懂得当地法律,没有财会知识,他们甚至不会说当地语言,这造成难以适应大规模跨国业务经营需要的局面。

(三)对哈萨克斯坦直接投资中“中国威胁论”的影响

众所周知,哈国境内拥有大量的能源和矿产资源,这已成为其国内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在哈萨克斯坦引进外商投资的初期,矿业勘探、石油开采和天然气开发等行业很容易成为其优先发展合作行业,与此同时,这也导致了目前我国在哈的直接投资重点集中在矿业勘探、石油与天然气开采等方面,而对农业、制造业、金融业和通讯方面的投资相对较小。我国在哈国的直接投资过于集中,这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哈方民众一直以来对我国的信任,甚至导致了一些哈方人士认为我国在掠夺他们国家能源资源的现象。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经济得到了十分迅速的发展,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更是不断增强,中国已然成为了世界上的强国,成为了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主要竞争对象。为了遏制中国的发展,西方国家广泛宣传“中国威胁论”等不利于中国发展的言论,散播出中国要称霸亚洲、把中亚地区当成自己战略扩展的目标、危害周围国家的利益的言论,这也不可避免的引起了一些哈萨克斯坦学者和民众的担忧。目前,随着“一带一路”的提出和实施,这些舆论往往变得更加复杂,甚至会被解读为这是“中国威胁论”的具体表现,这些消极的观点势必会对两国合作产生不好的影响,会直接危害到中国对哈萨克斯坦OFDI项目的实施。

(四)对哈萨克斯坦直接投资中来自其他国家的竞争

随着世界经济的加速发展,能源资源消耗越来越多,各国国内的能源资源已不能满足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纷纷转向依靠进口来解决本国能源短缺的问题。哈萨克斯坦拥有大量的石油、煤炭和有色金属等矿产资源,自然资源十分丰富,一直以来都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国的关注。而我国要加强在哈国各资源领域的投资,也将不可避免地面临来自世界各国竞争的压力。

俄罗斯是哈萨克斯坦外交的首要优先国家,哈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近年来持续稳定发展,在对外政策上保持高度的协调一致。因此,中国在哈国OFDI的发展也必会受到来自俄罗斯的竞争压力。而美国为了遏制中俄两国的发展,同时为了获得中亚地区的能源资源,一直以来都在以各种政策援助中亚国家,力图获得中亚地区能源资源开发的优先权。2017年8月,美国能源部副部长布鲁伊内特对哈进行了访问,他还邀请哈方能源部部长博祖姆巴耶夫访问华盛顿,美哈两国就能源领域发起了战略对话,并制定了在2018年和未来一段时期内扩大合作的计划。他表示,双方同意加强合作,启动定期能源战略对话,突出能源在两国关系的重要地位。而哈萨克斯坦希望利用发达国家的技术或资金援助来推动哈萨克斯坦经济的发展,因此,哈国向来重视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关系。因此,无论是来自美国、俄罗斯,还是其他国家竞争力,必然会对中国在哈萨克斯坦能源领域的投资产生一定的阻力。

二、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外直接投资的金融支持力度

在对哈萨克斯坦进行直接投资的企业中,大多数都是利用企业自有资金和一些投资者的支持,缺乏资金和汇率风险是这些公司面临的最大问题。缺乏财政支持和风险保障机制不完善已成为外商直接投资企业走出国门的主要障碍。目前只有中国银行与中国工商银行在哈萨克斯坦设立了海外分支机构,他们提供给外国投资公司的金融领域的服务相对单一,还不能满足跨国投资公司的资本金需求。因此,一方面,我国应加强与哈萨克斯坦的金融合作,支持本国大型国有银行继续在哈萨克斯坦设立海外金融机构,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提供全面、多层次的金融服务;另一方面,政策性金融和保险机构应为我国在哈国投资的企业提供金融保险,分担财政风险,以降低企业在投资时的顾虑,这可以直接起到促进我国对哈萨克斯坦的OFDI扩张的作用。2015年12月,中国出口信保公司与哈国开发银行共同签署了价值4亿美元的保险条款协议,协议包括,中国出口信保公司应为哈萨克斯坦出口的中国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合同提供保险。但是,目前外商直接投资保险的应用还存在一些限制,尚未成为中国出口信保公司的主要业务。因此,符合国际战略需要的外商直接投资应被纳入到国家政策性保险的范围。

(二)加强两国高层领导对话协商机制,提高两国互信

为了建立健康稳定的国际关系,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必须坚持互利共赢的合作理念,使两国的投资和合作保持稳定的发展。一个国家的政府在该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国应让哈萨克斯坦政府及民众真正了解“一带一路”的内涵和意义,通过增强两国互信度,在哈国树立一个热爱和平、友好的大国形象,消除哈方对“中国威胁论”的误解和影响。中哈两国高层领导人应继续加强沟通与交流,积极构建政府间政策交流机制,提高两国之间政治与经济方面的信任度,逐步减小两国关税壁垒或非关税壁垒,促进两国贸易自由化。中哈政府将强互访可以减少、甚至消除哈方民众对中国企业的敌意,有利于加强今后与哈萨克斯坦的经贸合作。两国还应加强文化交流,相互了解,可以通过相互派遣留学生,学习对方的文化、风俗,减少民间文化隔阂,构建和谐友好的人文环境。

(三)加强与“光明之路”政策的对接

中哈两国素来交好,两国领导人交往频繁,致力于共同发展在平等互利方面的合作,近年来两国的合作水平更是得到了不断地提高。哈国在2014年提出了“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其政策的根本在于增强哈国境内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减少失业,为国内人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哈方总统纳扎尔巴耶夫通过的“光明之路”政策可以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补充和对接。201512月,我国和哈国联合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联合公报》,它还指出, 丝路建设和“光明之路”的对接合作计划应尽快启动。2016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哈方经济部联合签订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与“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对接合作规划》,《规划》的签订为中哈双方合作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和“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为双方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贸易、工业运输、人文交流等领域的合作提供了巨大潜力。中哈一致认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两者高度兼容和互补,两国愿意加强在对接方面的合作。中国巨大的消费市场和充足的资金供应是哈萨克斯坦发展新经济模式不可或缺的外部要素。目前,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已就51个产能合作项目达成协议,总投资额为265亿美元;即将和已经启动的项目有12个,涉及金额达40亿美元,其中包括轻轨项目、地铁扩建工程、中石油大口径钢管厂等项目。

(四)加强在哈萨克斯坦基础设施领域的投资

哈萨克斯坦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节点,若能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必然会加速沿线国家的受益力度和时间。加强对哈国基础设施行业的投资可以达到双赢的结果:即契合哈国对工业发展的需求,同时也有助于减轻我国产能过剩的压力。一方面,通过加强对哈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可以很好地促进丝路建设对接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新经济政策的进程,契合其保障经济发展、维护国内社会稳定的目标。另一方面,哈萨克斯坦以上政策的实施,必将对钢铁、水泥、玻璃等物资产生大量需求,我国也可以抓住该机遇,利用我国在上述行业的比较优势和产能资源,加大对哈的直接投资,也可加快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2017年6月,中哈两国共同签订了《中华人名共和国商务部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投资发展部关于加强交通基础设施领域合作备忘录》,这些措施和协议的实施,对加速哈萨克斯坦工业化进程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光明之路”政策通过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内需,可以起到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我国可以利用“一带一路”与哈萨克斯坦政策对接的契机,加强在哈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也可以为我国在哈国其他领域的投资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张养志,郑国富.中哈经贸合作:历程、现状与前景[J].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06 (10)

王雅静.哈萨克斯坦贸易投资环境[J].俄罗斯中亚东欧市场,2012,(12):41-48

胡颖,周翀.中国对哈萨克斯坦直接投资:规模与结构[J].新疆财经,2016(1)

李钦,许云霞.哈萨克斯坦引进外资的特点、做法及启示[J].新疆财经,2014,(4):5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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